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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試院:95年中醫師特考 兩申論題重新評閱

【大紀元10月9日報導】(中央社記者謝佳珍台北九日電)考試院院會今天決議,個案同意民國九十五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特種考試中醫師考試「中醫方劑學」申論題第四題及「中醫眼科學與中醫傷科學」申論題第二題將重新評閱;有關典試法相關法規的修正,由考選部於兩個月內,提修正意見送院會討論。

考試院秘書長林水吉表示,九十五年中醫師特考三名應考人因不服考選部「不予及格」的處分提起訴願,經考試院訴願委員會撤銷原處分,考選部將依典試法第二十四條第三項規定,重開評閱程序。

重新評閱牽涉其餘應考人的權益,林水吉說,會依典試法第二十七條第三項及典試法施行細則第十二條之一第二項規定,由分組召集人徵得典試委員長及考選部同意後,另組閱卷小組評閱。小組名單經分組召集人及典試委員長同意後,報請考試院會決定後聘用。

他表示,評閱範圍除九十五年中醫師特考已及格一百六十七人不再重閱外,其餘未錄取者的「中醫方劑學」申論題第四題及「中醫眼科學與中醫傷科學」申論題第二題的試卷均重閱。

林水吉說,重閱後達錄取標準者補寄錄取通知書,未達錄取標準及九十六年、九十七年中醫師特考已錄取者,都不再寄發重閱成績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