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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款保險
【大紀元10月7日報導】(中央社記者何旭如台北七日電)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昨晚宣布提高每一存款人最高保額至新台幣300萬元,代表存款戶的保障加倍,但300萬元以上存款仍不在保障範圍內,此外,民眾需注意要保的項目,存款保險主要保障「存款」,而外幣存款、連動債商品投資等都不受保障。
目前所有金融機構都向中央存款保險公司投保存款保險,保額提高後,每一存款人在同一要保機構,可受到最高300萬元的存款理賠。
最高保額以同一家要保機構計算,例如小王在同一家銀行、不同分行各開有帳戶,若總存款有1000萬元,未來可獲理賠金額最高只有300萬元。
又如小陳若在甲、乙銀行都有存款,各有300、500萬元,如果不幸兩家銀行都倒閉,小陳最高可各獲理賠300、300萬元。
若不同存款人存在同一家銀行,例如林先生和配偶、子女都在A銀行存款,但分別以自己的名義各存款400萬元,若A銀行倒閉,由於林先生和配偶、子女屬於不同存款人,分別可受到最高300萬元的保障,即分別可獲理賠300萬元。
此外,活期、定期存款、支票存款、員工退休金存款專戶等,都是存保理賠範圍,但結構型金融商品、外幣存款、可轉讓定期存單等卻屬不保障的項目,未來無法獲得存保理賠。
金管會倍增存款保額至300萬元,對一般小額存款戶的保障自然加倍,但超出保額部分,存保不需擔負理賠責任,民眾是否須將保額外的存款提出、存在公營行庫比較保險?
市場人士表示,現階段看不到立即性的系統性風險,若定存到期前提前解約,對存款戶相當不利;若超出保額的存款規模較大,建議到期時,可分散轉存至其他金融機構,同樣可受到最高300萬元的存款保障,但不需過度恐慌,在太多銀行開戶最後恐將造成民眾自身的不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