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師立委賴清德︰應比照活體移植
【大紀元10月7日訊】〔自由時報記者曾韋禎、陳詩婷/台北報導〕台中市民吳永欽罹患肝癌,其弟意外腦死,家屬卻無法將其肝臟移植給哥哥,家屬怒批人體器官移植條例是在「殺人」而非「救人」;民進黨立委賴清德認為,法律應該修改得更明確,讓腦死案例也能比照活體案例進行指定移植;國民黨立委廖國棟則說,應依法辦理。
具有相關大型醫院內科主治醫師經歷的民進黨立院黨團幹事長賴清德表示,「人體器官移植條例」此項規定的原意是避免買賣器官,該法第八條就規定活體器官移植限於五親等內,夫妻之間也可以捐贈,沒理由說活體可以指定移植,腦死的案例就要進行配對,這並不合情合理。
賴清德指出,應修法讓相關規定更明確化、合乎邏輯,不讓這位弟弟白死的悲劇再度重演。
廖國棟表示,法律會規定先送到捐贈中心登錄,再從全國等候者的名單中來進行配對,這是為了排除後遺症、保障民眾健康安全的考量,站在健康的觀點,依程序處理是正確的做法,即使是親兄弟也是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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