難救親人 簽卡人不捐了
【大紀元10月7日訊】〔自由時報記者王昶閔/台北報導〕醫師指出,吳家的悲劇並非個案,不但生死兩相憾,因救不了自家人,家屬多半寧可不捐,其他多個器官、組織原本可用來搶救更多生命,卻就這樣被平白浪費。
器官捐贈協會秘書長吳英萊表示,過去五年協會曾接獲至少五位民眾來電詢問是否能將腦死者器官捐給自家人,她自己就曾接過三通。昨天吳家事件見諸媒體後,協會接獲多位簽過器官捐贈同意卡的民眾,來電退卡抗議,協會網站留言板上,也有許多民眾表達不滿。
其中一位三十多歲的女性一直很想捐腎給洗腎的母親,母親心疼女兒不願接受,已簽卡的她得知,自己如果出意外,可能無法如願捐腎給母親,覺得很失望、痛心,她不明白,為何法令要做這樣的限制?「我為什麼要捐?我為什麼要簽這張卡?」另一名中年男士則告訴工作人員,死後器官不能優先捐給家人,這實在太不合理,那他寧可不捐,他無奈地問道:「台灣法律究竟何時才能解禁?」
失望痛心 對制度失望
器官移植捐贈登錄中心副執行長劉嘉琪表示,該中心經常接到各醫院詢問,腦死器官指定捐贈的可行性,但礙於法規限制,無法讓家屬如願。台大創傷醫學部主任柯文哲表示,過去碰過太多家屬希望將死者的器官,捐給在洗腎的親戚,因法令限制作罷。林口長庚醫院移植中心主任李威震表示,放寬親等應是所有醫師都贊成。
推動器官捐贈與器捐家屬哀傷輔導工作多年的吳英萊認為,若能有條件地放寬腦死器官指定捐贈的規定,勢必能讓更多民眾願意在生前簽署器官捐贈同意卡,死後還能幫助自己的家人,絕大多數人都很願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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