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胡在各朝代的發展
【大紀元10月6日訊】胡琴類樂器在中國出現的比較晚,但自從在中國音樂舞臺上出現後,因其性能及音色等因素,在民間發展迅速,逐漸成為戲曲、說唱與樂隊中不可缺少的主要旋律樂器。二胡是現代的名稱,過去民間多稱它為胡琴或南胡,後來依其地區的差異而發展出許多不同類型的胡琴類樂器,如:板胡、京胡、椰胡、四胡、墜胡、嗡子以及胡胡等。
胡琴最早出現在唐朝,根據史料的記載分析,唐代出現在中國北方少數民族奚部落中的「奚琴」,可能是現在胡琴類樂器的前身;「奚琴」又名「嵇琴」,唐代詩人孟浩然的《宴榮山人池亭詩》中,就寫有:「竹引嵇琴人,花邀戴客過。」的詩句。「嵇琴」在當時並不是用弓拉奏,而是以竹片摩擦琴弦為演奏方式。
在宋代,「嵇琴」被普遍運用於當時的民間器樂演奏活動以及宮廷宴樂中,且在這些演奏活動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宋人沈括(1031─1095)的《夢溪筆談》中記:「馬尾胡琴隨漢車,曲聲猶如怨單于。」於是「嵇琴」始有胡琴之稱。另外,在《夢溪筆談‧補筆談》卷中有以下的記載:「熙寧中,宮宴,教坊伶人徐衍奏嵇琴,方進酒而一弦絕,衍更不易琴,只用一弦終其曲。自此始為〝一弦嵇琴格〞。」由此可見,當時「嵇琴」的演奏技巧已相當高超,它在宋代已被列為教坊樂隊中的主要樂器之一。據陳元靚的《事林廣記》所載:「嵇琴,二弦,以竹軋之,其聲清亮。」宋代的胡琴類樂器由於作為曲子詞、說唱音樂和戲曲音樂等聲樂藝術的伴奏需要而興盛起來,在當時受到高度的重視,反映了胡琴在宋代已具有一定的演奏水準和藝術表現力。
金、元時,胡琴已用於祭祀和戰爭。《內蒙古歷史概要》中說:「十二、十三世紀時…..祭祀時奏忽忽兒。」(忽忽兒即胡琴)《馬可‧波羅行記》中亦講到1278年蒙古軍隊排好隊伍等待打仗時,兵士們唱歌並奏二弦琴;敦煌榆林窟第十窟中的元代飛天,已有手持胡琴的圖像。
十三、十四世紀時,胡琴類樂器在各地流行,從明代《麟唐秋宴圖》卷中所使用的胡琴來看,已經是捲頸龍首、馬尾琴弓並使用千斤,與今天的二胡形制已很相近了。明清以來,隨著各種地方戲曲的發展,胡琴除了被廣泛用於戲曲、曲藝音樂及江南民間小戲的伴奏之外,亦用於小型合奏及江南絲竹等器樂合奏。隨著聲腔的變化,胡琴與笛可相互交替擔任伴奏,最後西皮、二黃(皮黃腔由兩支聲腔所組成,即西皮與二黃)統一用胡琴伴奏,距今不過百餘年。因此,胡琴可以說是依著主要唱腔而行的重要伴奏樂器。
然而,二胡的發展至此卻還不是音樂藝術中一個獨立的形式;隨著西洋音樂的傳入,促使民間音樂漸漸受到人們的重視,也因而衍生出一個如何處理中樂與西樂、雅樂與俗樂之間關係的問題。後來更因為「五四運動」新文化思潮的衝擊,此時期開始出現一些新式的音樂社團,如:1919年1月成立的「北京大學音樂研究會」;1920年於上海成立的以演奏民族器樂為主的「大同樂會」等等。其宗旨多半受蔡元培提倡美育和「兼容並包」思想的影響,主張「研究音樂陶養性情」,輸入西方之樂器、樂理,改進國樂。這些音樂社團主要以傳授中西音樂知識和技藝,組織演出活動,創作、翻譯西洋音樂理論,整理研究傳統國樂及編輯出版音樂雜誌等為主要活動;這個時期的二胡演奏藝術,從實踐和整理上都有了創造性的發展。
劉天華在1927年與友人共同發起組織了〝國樂改進社〞,編輯出版《音樂雜誌》,吸取西洋音樂的記譜法和小提琴的技法,革新了二胡的形制、弓法和指法,創作了風格一新的『光明行』、『空山鳥語』、『月夜』、『病中吟』等十首二胡獨奏曲,提高了二胡的性能,豐富了二胡的演奏技巧,並將其發展為專業化的獨奏樂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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