冉雲飛:三論從圖書館管理看官方的愚民本質
【大紀元10月6日訊】去年9月30日我曾寫過一篇《從圖書館管理看官方的愚民本質》,引起了一些圖書館業界人士的探討與辯論,除了少數稍有見解的人外,大多都是對自己行業的不適當辯解。今年3月18日我又從1958年對劉國鈞和杜定友二先生的批評和自我批評中,梳理了中國圖書館管理的愚民傾向,寫了一篇《再論從圖書館管理看官方的愚民本質》。在中國,任何一個行當如果遭到哪怕再切中肯綮的批評,都會受到業內人士的不適當辯解。什麼叫不適當的辯解,在我看來如果不是學術探討,而是對業界諸種行為尤其是其間的潛規則行為護短,這就叫不適當的辯解。業界人士不認真反省業界的事情,而是無論怎樣都護短,輕了說這是當事人利用自己的公共職業所建立起來的知識優勢,違背利益方應有所迴避的做事原則;重了說是為了自己的利益而喪失了一個學者應有的中立情懷。事實上,拿納稅人的錢所辦圖書館的公共性質是不容質疑的,不管你是哪一級的圖書館,服務讀者是圖書館的要義,是重中之重。但中國現在的圖書館到底怎樣服務讀者,你也許會像中了六和彩一樣得到一次好的服務,但總體來講,只要你不抹殺事實,恐怕沒誰滿意當今中國圖書館的服務。
有許多人自豪於中國私家藏書業的發達,從古到今如數家珍,對此我一直有不同的看法。我願意再重申一遍我的見解,中國私家藏書業的發達,正是因為中國圖書館的公共性質低下和服務薄弱所致。應該說在二十世紀初期之前,中國沒有真正意義上的圖書館,只有官方圖書儲藏機構,因為這樣的機構只有少數人才能看到,哪怕是偶爾惠及外人的民間藏書樓如天一閣,也只是朋友間私人看書的場所。我承認中國因此保存了一些書下來,但更多的由於不利於官方的統治,而被官方用各種方法毀掉,最「文雅」而又讓專制下的知識分子打不出噴嚏的搞法便是清朝的編輯「四庫全書」。比這做得更直接的是,四九年後,把所有不合自己意識形態的書籍,都定為反動書籍,而一律銷毀。而把看他們認為黃色的書籍如《金瓶梅》當作領導的特權,自然看各種大字本也是他們的特權之一。像灰皮書、黃皮書也得有各種關係和級別,才能通過內部渠道買到,四九年後的內部發行圖書,是明目張膽地侵犯公民對知識的自由瞭解權利,這樣的事可謂不勝枚舉。
還有不少人喜歡辯解中國圖書館如何的好,但這些辯解無法自解讀者為什麼對圖書館的服務如此深惡痛絕。同樣無法自解的是,圖書館的採購、上架以及讀者借閱中,為什麼有那麼多禁忌,以及對知識自由探索權利的侵犯。為什麼圖書館裡看不到各種你想要看到的港台書?為什麼你想要看某種書的時候需要你的級別,而不是一視同仁?有辯解者會說,這不是我們圖書館能夠解決的,我承認把責任完全推到圖書館界,是不符實情也不公平的。但問題是,我們哪裡看到過圖書館界對此有個真正公開的反省與像樣子的學術探討,並將這種學術探討普及化為媒體的注意,從而引起其間的變革,以便更大程度為讀者服務。現今圖書館界直接借書人的素質之低下,我僅有的幾次借書經歷,那真可謂令你啼笑皆非。據說這都是拜各級官員把自己的七大姑八大姨放到這裡養老所致,真可謂「清風不識字,何必亂翻書」啊。
前不久又得幾冊五十年代關於圖書館的小冊子,分別是《蘇聯工會圖書館工作教材》、《農村圖書館的兒童讀者工作》(卡斯賓娜)、《圖書館工作》(1956年第三期)、余何編《農村圖書室怎樣管理圖書》(山東人民1951年6月版)、《圖書館與文化學習》(洪煥椿著)、鮑格莫洛娃等《流動書庫》(時代出版社1955年4月)、《蘇聯圖書館條例》(中央人民政府文化部社會文化事業管理局編印)。不看你不知道,一看就更加讓我看出極權制度的圖書館事業,服務是它的餘事,愚民才是它的正業。隨例十本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中國新民主主義青年團中央委員會訂的「少年兒童圖書目錄」中的書,你就可以知道愚民才是從娃娃抓起的(見《圖書館工作》1956年第三期第55頁)。一:雞毛信;二:楊司令的少先隊;三:高玉寶;四:和爸爸一起坐牢的日子;五:保衛延安;六:少先隊員的秘密;七:同志們和你在一起;八:劉志丹的故事;九:劉胡蘭小傳;十:黃巢起義。
2008年10月5日6:57分於成都
──轉自冉雲飛博客(//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