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橋上火燒車意外燒死橋下清潔婦 駕駛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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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5日訊】〔自由時報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火燒車重大意外造成2名清潔隊人員死亡,竟無人涉有刑責或疏失?

大貨車司機劉能泉駕車在中山高速公路行駛,但車上載著3600公斤的沈重布匹因不明原因起火,消防隊搶救時大貨車竟撞擊護欄,著火的大批布匹掉落橋下,意外砸死工作中的2名清潔人員;士林地檢署偵查認定,劉事發時有拉起手煞車才下車救火,應係消防隊救火時淋溼布匹變重,大貨車才滑行撞擊護欄致布匹掉下砸死兩名被害人,與劉無關,罕見地將劉不起訴處分。

48歲的劉能泉於今年5月20日駕駛大貨車,載著每捆重20公斤,共180捆布匹,沿中山高台北往基隆方向行駛。行經汐止交流道附近時,該車的布匹竟突然著火,劉見狀趕緊將車靠右停放下車救火,並向消防隊報案求救。

消防隊搶救時,大貨車突然向前滑行撞擊護欄,燃燒的布匹則掉落高架橋下,恰好擊中在汐止長江街100巷汐止清潔隊資源回收場內工作的沈美娟、賴美英2人,均傷重致死,賴女家屬認為劉涉有業務過失致死罪嫌提告。

駕駛稱有拉起手煞車

劉否認犯行,辯稱載運布料都蓋著帆布,用拉繩固定,且當時已將車停妥並拉手煞車才下車救火,發生意外是因消防隊救火淋溼車上的布匹而變重,車子才會滑行撞擊護欄,致布匹掉落砸中兩名被害人。

後續意外 與駕駛無關

檢方勘驗大貨車、案發現場發現,手煞車確有拉起,消防隊抵達時,大貨車幾乎已全面燃燒,而消防人員救火淋溼貨物後,車輛始向前滑行撞擊護欄等後續意外,與劉辯詞相符;此外,檢方也排除車輛本身電氣及機械設備引燃,或劉遺留菸蒂等火種引燃的可能性,研判應為外來火種引起,與劉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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