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tvsmo.com

台救助酒駕受害者 「被害補償基金」未過

人氣: 4
【字號】    
   標籤: tags:

【大紀元10月22日訊】(據中廣新聞彭群弼報導)有鑑於酒駕肇事,受害者及家屬往往陷入求償無門的困境,台灣立委蔡錦隆今天主動提案立法,從交通罰款收入中提撥20%成立「酒醉駕車被害補償基金」,立即撥款照料。

不過,因為酒駕已經是犯罪行為的一部份,可以透過「犯罪被害人保護法」及「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等既有機制獲得補償或保障,有立法重複的疑慮,因此經過討論後未能闖關,另行擇期再審。不過交通部承諾在一個月內檢討現有法令,減少車禍受害人及家屬二次傷害。

酒醉駕車危害大,但即使政府加重罰則,似乎仍然無法完全遏止,不但如此,受害者的生命財產遭受極大損害,但肇事者卻往往在訴訟延宕的變相保護下,導致受害者及家屬生活陷入困境。

因此,立委蔡錦隆等35名立委主動提案立法,計畫提撥交通罰款收入的20%,成立「酒醉駕車被害補償基金設置及管理條例」草案,透過立即撥款,立刻照顧的方式,彌補現有司法不足之處,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上午排定審查,蔡錦隆強調:如果酒醉駕車能夠利用提高罰款,加重罰則,達到效果,就不會持續出現這麼多的酒駕肇事案例,問題就出在效果不好。

被害人又無法獲得適時幫助,因此,應該透過立法保護。

對此,包括交通部及法務部都持保留意見,原因是立法可能牽涉與現有法律抵觸或重複,以目前的「犯罪被害人保護法」為例,已經受理兩萬六千多件車禍請求協助案,幾乎是受理案件七成,但期限較長,審理期要三個月。

此外,汽車強制責任險提供最高一百五十萬的補償,在文件繳交半個月內撥發。法務部表示:相關的補償都限定選擇其一,因此,立委提案版本,標榜三天內可以發放的酒駕補償基金,也不能重複領取,三選一。

在朝野黨團沒有表態支持的情況下,未能達成共識,擇期再審。不過,交通部承諾要檢討現有做法,加速給付,次長游芳來表示:將行文金管會,建議縮短強制責任險的撥款期限,從半個月縮減為七天。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