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大少東贈禮金應課稅?財政部:查明中
【大紀元10月21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陳慧真台北二十一日電)媒體報導,元大集團少東馬維建、馬維辰兄弟送了相當於新台幣六百萬元的美金旅行支票,給前總統陳水扁兒子陳致中當結婚禮金。財政部長李述德今天在立法院被詢及是否應課稅時指出,實務上沒有對禮金課稅的前例,稽徵機關已在查明此事,了解後,將依稅法作後續處理。
國民黨籍立委張顯耀在立法院質詢時指出,有無對致贈禮金課徵個人贈與稅的前例?馬維建、馬維辰兄弟致贈陳致中禮金一事依現行稅法有無需要繳稅?
李述德答詢時表示,實務上沒有對禮金課稅的前例,因為一般禮金金額不可能那麼高。
他指出,依現行稅法有兩種樣態,假定是公司贈給個人,個人須繳所得稅,假定是個人贈給個人,贈與人要繳贈與稅;對於陳致中結婚禮金一事,稽徵機關已在查明事實,了解屬於何種樣態,依稅法作後續處理,會盡快查。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