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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結婚
【大紀元10月20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孫承武台北二十日電)為維護台灣社會善良風俗、減少假結婚情形,台灣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訂定外籍人士從事妨害善良風俗行為的認定基準。移民署今天表示,違反這項認定標準,將依規定驅逐出境,並管制再入境三到五年,呼籲外籍人士配合,遵守法令,切勿以身試法。
移民署表示,這項依入出國及移民法第十八條第一項第十四款、第二十條第一項第十二款,訂定的妨害善良風俗行為認定基準已在本月三日公告生效。
移民署官員說,外籍人士違反善良風俗的認定基準,包括違反刑法第十六章之一妨害風化罪各條規定,並經法院判刑確定。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三編第二章妨害善良風俗各條規定,並經警察機關或法院裁定確定。
另外凡是在視聽歌唱場所、酒家、酒吧、PUB、酒店、小吃部或其他公眾出入場所從事坐檯陪酒的行為,並收取坐檯費用者,也在認定基準範圍內。
移民署指出,這些行為如經查獲,都將予以驅逐出境,並管制入境三年至五年。希望藉由這項認定基準的實施,導正外籍女子坐檯陪酒歪風,減少「假結婚」入境情形,維護社會善良風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