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佳案內幕發帖者被拘押久未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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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17日訊】(希望之聲記者秦越、黃敏、李玉涵採訪報導)上海襲警事件的楊佳案已經進入二審程式,但是當初在網上發帖的23歲蘇州青年郟嘯寅卻被拘押在上海3個多月,至今還沒有獲釋。(錄音)

郟嘯寅在蘇州圖書館網吧發表了《上海襲警事件內幕》,透露了楊佳襲警的原因,是「因楊佳在被閘北分局留置盤查中遭毆打,致使其生殖器受損,無法生育,故而報復殺人」。

新聞之聲記者於10月14號採訪了行業媒體記者昝愛宗先生。昝愛宗指出,上海警方以「涉嫌誹謗」的罪名抓捕和關押郟嘯寅是違法的,應該立即釋放郟嘯寅,並給予國家賠償。

昝愛宗認為,上海警方沒有管轄權,誹謗罪是自訴案件,就是被誹謗的人到法院來自訴,郟嘯寅在網上發的帖子並沒有指明打人警察的姓名,只是泛泛的說楊佳被打了,這並不構成誹謗。

「他這個事件應該上海警方沒有管轄權的。如果是誹謗,作案地是在蘇州,應該是蘇州公安局來管,不應該上海公安局來管,蘇州公安局有這個管轄權。他又不是楊佳的同案犯,你把他送到上海幹嘛呢?這肯定是有問題的。郟嘯寅的帖子裡面,也沒有說他誹謗了哪個公安局的警察,叫什麼名字,這個是不構成誹謗。」

昝愛宗表示,上海警方指控郟嘯寅「誹謗」沒有足夠的依據,應該把他放了。

「我認為依據不充份,一個是管轄權的問題,一個是誹謗的自訴問題,這兩點他都不夠充分,我認為你上海警方應該把他放掉。再說如果他真的是捏造事實,你拘留幾天就行了嘛,因為治安處罰法有規定,捏造事實、擾亂秩序、散佈謠言之類的可以拘留15天嘛,最多15天,你何必用刑法來制裁他呢?他就一個言論而已,也沒有構成大的傷害,如果你上海公安局你沒有打他,你就證明你沒打就行了嘛,檢察一下楊佳的身體,那你這個事不就結束了嗎?」

對於楊佳是否被打、生殖器是否受損,昝愛宗表示,人們至今仍然不清楚,因為楊佳案不公開審理,也沒有哪個機構檢測楊佳的身體,也沒有證據表明楊佳沒有受傷。

「因為楊佳的案子現在是不公開,楊佳的身體到底有沒有受損,現在也沒有一個機構來檢測一下、來確定一下。現在就是說楊佳身體到底有沒有挨打搞不清楚,現在發言的都是上海公安局,或者是法院的判決書。上面沒有說明楊佳生殖器有沒有受傷。」

昝愛宗認為,楊佳的父親請了很多律師都無法和楊佳見面,當局沒有讓楊佳出面闢謠,也沒有證據證明楊佳沒有受傷,郟嘯寅至多被拘留15天就應該受到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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