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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政院稅改:遺贈稅10% 扣除額調高

【大紀元10月17日訊】(大紀元綜合報導)台灣行政院院會昨天通過將遺產稅與贈與稅改為10%單一稅率,同時還通過財政部所提出的「綜合所得稅扣除額改革方案」,大舉調高標準、薪資、身心障礙及教育學費等4項扣除額,財政部估計360萬戶綜合所得稅納稅義務人受益。

遺贈稅降40% 擬補奢侈稅

昨天的院會通過「遺產及贈與稅制改革方案」,將現行遺產及贈與稅最高稅率由50%大幅調降至10%並簡化為單一稅率,現行課徵10%以下的級距,稅率則降為0;遺產稅免稅額則由目前779萬元提高至1,200萬元、贈與稅免稅額由目前111萬元提高為220萬元。

李述德強調,修正後會降低富有者以往拚命規避租稅的誘因,但遺贈稅率簡化為10%,1年稅收損失將近200億元,這部分賦改會另外建議開徵奢侈品銷售稅、政府開源節流等7項配套措施。

其中開徵奢侈品銷售稅部分,李述德說明,有關如何認定奢侈品,包括鑽石和名錶等,相關單位後續還會再研究。

至於遺贈稅繳納制度上,財政部提出將原分期繳納期限由2年放寬至3年,以方便納稅義務人有更充裕的時間籌款繳納。

調高扣除額 360萬戶受益

個人綜合所得稅方面,院會通過將現行的綜合所得稅標準扣除額、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及教育學費扣除額作適度的提高,以減輕中低所得、受薪階級及弱勢團體租稅負擔。

在標準扣除額方面,單身扣除額由現行46,000元提高至60,000元,有配偶者由現行92,000元提高至120,000元;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及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由現行78,000元與77,000元提高至100,000元。

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方面,將由現行的「每戶」25,000元改為「每人」25,000元。以4口的雙薪家庭,且子女均就讀大學為例,綜所稅稅率為6%者可減稅5,820元、稅率為40%者可減稅38,800元。

財政部長李述德表示,扣除額提高後,預估約有360萬戶綜所稅的納稅人受益,不過總計將造成政府稅收減少154億元。

針對這次的稅制改革,李述德以「養鵝生蛋」比喻此舉將有機會創造更多的稅收回流。他表示,回流幅度目前無法評估,但是從經濟活動的角度來看,回流則是必然的。

至於調降扣除額的上路時間表,最快若能於今年順利修法完成,98年開始實施,並於99年報稅適用。

行政院長劉兆玄表示,稅制改革方案與國際接軌,達到輕稅簡政目標,普遍減輕全民租稅負擔,增加消費能力,有助改善所得分配,增進租稅公平,請財政部盡速研提「遺產及贈與稅法修正草案」及「所得稅法修正草案」報行政院審查並核轉立法院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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