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0月16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唐佩君台北十六日電)行政院今天通過遺產及贈與稅最高稅率改採百分之十單一稅率,及提高綜合所得稅扣除額等兩項稅制改革案,財政部估計共有三百六十萬戶綜所稅納稅人受益,若以四口雙薪家庭、子女均就讀大學為例,減稅金額依稅率不同分別在新台幣五千元至三萬八千元之間。
行政院長劉兆玄今天主持行政院會,通過財政部規劃「遺產及贈與稅制改革」及「綜合所得稅扣除額改革」等二案;政院認為稅制改革方案與國際接軌,達到輕稅簡政目標,減輕全民租稅負擔,改善所得分配,促進經濟發展,兩項修正草案將送立法院審查。
財政部長李述德在院會後記者會中表示,首先在遺贈稅制改革方面,最主要改變就是將現行遺產及贈與稅最高稅率由百分之五十大幅調降至百分之十,並簡化為單一稅率。
其次是將遺產稅免稅額由目前七百七十九萬元提高至一千二百萬元、贈與稅免稅額由目前一百一十一萬元提高為二百二十萬元。
李述德強調,修正後會降低富有者以往拚命規避租稅的誘因,但遺贈稅率簡化為百分之十,一年稅收損失將近二百億元,這部分賦改會另外建議開徵奢侈品銷售稅、政府開源節流等七項配套措施。
其中開徵奢侈品銷售稅部分,李述德說明,有關如何認定奢侈品,包括鑽石和名錶等,相關單位後續還會再研究。
此外,在綜合所得稅扣除額改革方案方面,則通過提高標準、薪資、身心障礙及教育學費等四項扣除額,以減輕中低所得、受薪階級及弱勢團體租稅負擔。
李述德說明,在標準扣除額方面,單身扣除額自四萬六千元提高至六萬元、有配偶者自九萬二千元提高至十二萬元;薪資及身心障礙扣除額提高至十萬元、教育學費扣除額更自原來的「每戶」二萬五千元計算改為「每人」二萬五千元。
扣除額提高後,李述德預估約有三百六十萬戶綜所稅的納稅人受益,至於實際減稅金額方面,以四口的雙薪家庭、且子女均就讀大學為例,綜所稅稅率為百分之六者可減稅五千八百二十元、稅率為百分之四十者可減稅三萬八千八百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