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送人生母難捨 欲要回養父母拒絕
【大紀元10月15日訊】(據中廣新聞彭清仁報導)新竹縣一對張姓夫婦兩年前生下家中第六個小寶寶,因為家境不好無力撫養,在協調後由同鄉另一對鐘姓夫婦收養,並且完成了認養手續,但母子親情卻難以割捨,張姓夫婦後來經濟狀況轉好,想要將被認養的孩子帶回家中,但養父母和小男童已有深厚感情予以拒絕,生父母甚至想對簿公堂要回兒子,不過法界人士指出要回兒子的機率相當低。
新竹縣尖石鄉一對張姓夫妻,兩年前生下家中的第六名小寶寶,由於家境並不富裕,在食指浩繁的情況下,忍痛將小男嬰送給膝下無子女的鐘姓夫婦收養,而小男嬰從出生的第二天就一直倍受養父母的疼愛,也經過法院程序合法認養,鐘姓夫妻的生活也因為多了一個兒子變得完全不一樣。
而小男嬰的生母兩年來一想到兒子被人收養,甚至在路上遇到親生兒子還無法上前表明自己是親生母親,心中也難過不已,丈夫也受到妻子的埋怨,原本有喝酒習慣的張姓男子,也因而痛下決心戒酒,並專心工作,家境也因而好轉。最近張姓夫妻想要將兒子接回家認祖歸宗,在和養父母商量時,斷然遭到養父母的拒絕,養父母認為對男童一直視如己出,兩年來已和男童培養深厚的感情,將來還要教育男童完成良好教育,養父母也強調,等到孩子長大心理成熟時,會將男童的身世告知男童。
男童的生父母在要不回親生兒子的情況下,想要透過訴訟方式如願,但新竹地院民庭庭長王銘勇指出,原生父母要想打官司爭回出養的孩子,必須養父母有民法或兒童福利法規定的不適任行為,以目前養父母對男童照料和疼愛的情形,爭回孩子的機率相當低,最好不要因爭孩子而傷害了男童幼小的心靈,雙方協調平和收場,讓男童有兩個家的愛,會是最好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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