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實施3項新選舉法
【大紀元10月15日訊】(明報新聞網2008年10月15日報導)澳門特區新修訂的《選民登記法》、《立法會選舉法》和《行政長官選舉法》15日同時生效。
針對明年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選舉和立法會選舉,特區政府行政暨公職局局長朱偉幹表示,未來兩個半月將是選民登記的高峰期,為此,行政暨公職局將全面展開選民登記和兩個選舉的宣傳推廣工作。
行政暨公職局還在15日推出多項措施:居民可通過網際網路查核是否為已登記選民,通過網際網路申報已更新數據,合格電子證書持有人可通過網際網路簽署登記申請書;11月起,流動選民登記站將輪流在澳門25個地點提供服務,100人以上可預約集體服務,老弱病殘可預約上門登記服務;行政暨公職局將與學校合作,為在校的合資格年輕人辦理登記。
今年2月27日,澳門特區政府公佈了修訂《選民登記法》、《立法會選舉法》、《行政長官選舉法》諮詢文件,向市民展開諮詢。數月後,新修訂的《選民登記法》、《立法會選舉法》、《行政長官選舉法》分別獲特區立法會細則性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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