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宣自出仕以來,歷任地方縣令、郡守和中央執法部門官吏,誠心為民,政績可觀。西漢成帝時,他由陳留太守左馮翊推薦調入,一年後稱職轉正。
左馮翊為京師「三輔」之一,政務繁忙。在此以前,左馮翊下屬的高陵縣令楊湛、櫟陽縣令謝游,是兩個貪婪狡詐、狂傲不遜的官吏。他們經常藉故抗上。前任郡守曾經幾度審察他們的問題,但都不能窮盡其事,最終不了了之。
薛宣上任後,兩人照例前來拜見,薛宣也慇勤地設酒款待,禮節十分周到。但同時他已著手調查他們的違法行為,由於吏民反映很多,不久,就徹底掌握了他們收受賄賂的全部情況。
從調查瞭解中,薛宣得知,他們兩個人的當前狀態,不盡相同。楊湛有聽從勸告、改過自新的意向。對他的問題,不妨可以處置得和緩一些。因此,便將他貪贓的事實一一指出,寫成公文,薛宣又親自在公文上附書道:「高陵吏民檢舉揭發你的材料,都在這封簡牒裡。還有人懷疑你犯有監守自盜的罪過。我對你十分敬重,可是考慮到:贓至十金,按法即辦重罪。我不忍心將此事公開出去。因此,將公文和手書,都密封送給你,希望你知道事情的嚴重,慎重考慮進退問題。我認為:你如果現在暫時退步回避,將來還可以無憂無慮地復職進取。倘若你否認那些事實,就將這封信退還我,我便通過公開的正式的途徑,將你的問題搞明白。」
楊湛自己清楚公文上列出的贓證,都是真實的。薛宣的信,又言詞懇切委婉,毫無傷害自己的念頭,便決定馬上自行罷官,解下印綬交給吏員,又給薛宣寫了一封表示感謝的信,收拾行李,回家去了,始終沒有埋怨的意思。
櫟陽縣令謝游,則不然,他自以為是有名的大儒,抗上己經多次,根本不把上級放在眼裡,仍然是我行我素。薛宣對他也就極不客氣,用正式下文的方式,對他公開予以訓斥,公文寫道:「告示櫟陽縣令謝游:吏民紛紛控告該縣令為政苛刻,煩瑣擾民,謫罰不當,無端役使平民千人以上。又斂取錢財數十萬,以供非法使用。市場買賣,則聽任富商強吏支配,收取賄錢,難以數計。其所受贓私,業已驗證明白無誤,本欲派員對你進行考案,恐有礙當初舉薦你的上司的美意,或使儒林因敗類而蒙羞,於是,我特派專人,前往傳達削職之令。孔子說:『陳力就列,不勝任者撤之。』該縣令應本此精神,審察自己的人品和能力,主動退位,不日將派員代理該職。」
謝游得到這一紙無異驅逐的檄文,儘管十分生氣,但也無顏留戀,只好灰溜溜地交出印綬離去。
薛宣治理全郡公務,首先,注重選賢任能,重視考察各個縣令本人是否稱職,驅逐貪官,調整不稱職的官員。其次,凡在位者,均發揮他們的主動作用。即使是他調查瞭解到的吏員們的犯罪事實,也不直接辦理,都轉發給各該縣縣令,讓他們自行審決。他對各縣令說:「郡府裡之所以不直接檢舉懲罰,是不想代替縣令進行治理,不想攘奪各位縣令長官的功勞。」
各縣的縣令們,對他發下辦理的案子,既高興,又戒懼,都感謝他指點本縣的奸邪,並給以自行除惡、立功的機會。結果,各縣縣令都非常積極的配合薛宣辦案,於是,各縣大治,進而全郡大治,社會風氣良好,吏民皆喜。
正是:
薛宣治郡有誠心,
吏民皆喜樂太平。
寄語古今貪髒者,
二字結論是:愚、蠢!
(資料來源:《漢書‧薛宣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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