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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署
【大紀元10月13日訊】(據中廣新聞陳奕華報導)垃圾費隨水費徵收已經實行多年,不過日前賦稅檢討時,台灣財政部認為水公司收取的5%垃圾處理手續費屬於勞務,依法必須加課徵5%營業稅,考慮到水公司代徵收垃圾費還必須負擔一些固定成本,以及日後垃圾費收費問題,環保署決定5%營業稅將由地方環保局支付,同時保證絕對不會轉價到民眾身上。
全台垃圾費的收費方式,除了台北市外,都是隨水費徵收,自來水公司代收垃圾後,從中抽取5%的手續費,不過財政部認為水公司代收屬於勞務服務,依法要從5%的手續費中,再課徵5%的營業稅,基於水公司代徵收垃圾清除費必須支付一些固定成本,而且隨水費徵收的垃圾處理費用已經七年沒有調整,早已不符合成本,最後環保署決定,手續費中的5%營業稅,將由各縣市環保局支付。
環保署廢棄物管理處副處長陳長裕說:「這一次垃圾隨水費徵收清除處理費,財政部基於稅賦公平原則,自來水公司代徵清除處理費的5%手續費,另外必須要再增加5%的營業稅,那這一部份絕對不會再轉嫁給民眾,不會增加民眾的負擔,那是在地方政府清除處理費裡面會直接把它內含進去。」
除了考量水公司成本問題外,垃圾隨水費徵收制度已經實施十幾年,環保署擔心如果水公司不願代收,未來垃圾費收費可能會有問題,因此決定從各縣市環保局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