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籤:
社福團體
【大紀元10月12日訊】〔自由時報記者朱有鈴/專題報導〕勞政單位推動社會福利產業化之初,因一開始採取全額補助政策,從設備到人事都由政府出錢,加上政府採購法中規定向身心障礙福利團體的採購必須達到5%比例,因此吸引許多機構相繼投入餐坊、烘焙坊經營。
但隨著政府補助經費逐年遞減,許多無法從市場競爭中勝出的庇護商店相繼宣告結束,有些則是調整模式、重新申請經費,還在不斷摸索可行的路。
發展產業化失利,許多社福團體改靠著承接政府方案補助維持運作。這些方案視規模,經費從數十萬到千萬元不等。
社會處長吳麗雪指出,具規模、知名的社福團體,已經發展到聘請專人負責媒體行銷,還有經費打出公益廣告做形象推銷,募款效果當然好,經費充足情況下,不但有專人負責規劃方案、爭取經費,也有足夠人力承接大型委託案,反觀地方社團受限人力,只能承接小型方案,變成大者更大、小者更萎縮。
為能承接更多的方案,或符合更多補助條件,有些社團服務的對象也日益廣泛,但接案「多元化」的結果,不但難以呈現績效,也無法累積經驗,運作的過程常讓公部門膽戰心驚。
注意到了社福團體M型化的現象,社會處在委託縣內單親課輔、外配輔導、居家服務方案時,都希望先給地方社團機會,希望透過方案補助、一開始的積極介入,扶植更多的團體,同時也由公部門出面整合,協助行銷。
(//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