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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龍果
【大紀元10月11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陳守國高雄縣十一日電)越南進口含有農藥「撲克拉」的火龍果一千九百三十二箱,目前台北市、花蓮衛生單位僅分別追回十八箱、十六箱,其餘已被盤商銷售一空,進口商屏東縣(又又)象國際農產公司未依切結等檢驗結果出爐即銷售,將由屏東縣政府衛生局處罰。
高雄縣衛生局今天表示,九日接獲行政院衛生署傳真通知,經濟部標準檢驗局三日切結放行的屏東縣(又又)象國際農產公司進口的越南火龍果初步判定不合格,立即派員到公司放置火龍果的倉庫鳳山市油管路高銘拆貨場稽查,發現一千九百三十二箱總重一萬八千三百五十四公斤的火龍果,已銷售一空。
縣府衛生局向(又又)象國際農產公司汪姓女管理員查證,這批火龍果已銷售到台北市、台北縣、台中市、台中縣、彰化縣、台南市、高雄縣、屏東縣、花蓮市。立即通知各縣市衛生局追查,直到今天,只有台北市查扣十八箱、花蓮縣十六箱,(又又)象公司還有四粒。
縣府衛生局表示,(又又)象國際農產公司進口生鮮越南火龍果,可切結後通關,但需等檢驗結果出爐證實合格才能銷售,但這批火龍果三日切結通關後運抵高銘拆貨場後,三、四日就由南部的盤商提貨,經貨運運送中、北部盤商,六、七日被盤商銷售一空。九日檢驗初步結果出爐時,倉庫已無火龍果。
高縣鳳山市農會農產品批發市場連姓盤商三日購買一百五十箱,四日就在批發市場內全部售完。
縣府衛生局表示,行政院衛生署十日中午通知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越南火龍果複驗結果,檢出殘留農藥「撲克拉」零點二七ppm(百萬分之一濃度),不符合「不得檢出」規定。
縣府衛生局表示,「撲克拉」是殺黴菌劑,常與其他農藥混合使用,主要成分三氯酚是可能致癌物,易引起人體皮膚刺激反應、角膜傷害、喉嚨痛,若食入少量,二十四小時內會由尿液及糞便排出體外,對人體的傷害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