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禁煙令 市府:無關言論自由
【大紀元10月11日訊】舊金山市府律師赫雷拉(Dennis Herrera)日前向聯邦法官表示,該市禁止雜貨店銷售煙草與言論自由沒有任何關係。
市府律師向美國奧克蘭地方法院法官維肯(Claudia Wilken),提出一份簡短的申請,反駁菲利普莫里斯公司(Philip Morris),後者初步提出要求阻止禁售煙草的命令。
全美最大的煙草公司菲利普莫里斯表示,禁止在雜貨店作捲煙廣告違法憲法第一修正案中言論自由部份。但市府律師在簡短說明中表示,出售商品是行為,而不是言論。煙草公司仍可以付費給商店做煙草廣告。
法官維肯將於10月30日,就煙草公司的禁制令申請在奧克蘭舉行聽證會。金山售煙禁令從10月1日生效。9月份,維肯拒絕了煙草公司提出的暫緩禁煙的要求。
舊金山高等法院的一位法官,也拒絕了零售店商Walgreen公司的暫緩禁煙要求,禁止售煙法令已經按時生效。
舊金山市府律師赫雷拉在針對菲利普莫里斯公司的備忘錄中指出,該煙草公司在訴訟中引用「言論自由」是「不尊重憲法(和)不尊重城市公民健康的權利。 」
市府律師表示,如果這一禁煙措施可以防止年輕人吸煙、成為尼古丁癮君子,最後發展成癌症,其益處將遠大於煙草業所估算的財務損失。
菲利普莫里斯在9月25日的訴狀中表示,禁煙條例是「壓抑公司與成人吸煙者的溝通,剝奪了該公司的言論自由權。」◇(//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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