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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嚇取財
【大紀元1月9日訊】(據中廣新聞報導)有民眾搭火車在走道上不小心踩死一隻毛蟹,毛蟹的「所有人」竟要求乘客賠償兩千元,否則不善罷干休,宜蘭地檢署今天依恐嚇取財罪將毛蟹主人提起公訴。
起訴書指出,三十一歲的林姓被告去年十月間在宜蘭搭乘莒光號,將三百元購買的十隻毛蟹放在車廂走道,任毛蟹在走道爬行,邱姓父女找座位不小心踩死一隻毛蟹,林姓男子先是要求賠償一百五十元,邱姓父女不理會,竟又逐步遞加金額最後要求賠兩千元,吳姓列車長巡車出面處理,告知列車上不能販賣物品,也應自行保管好自己的東西,林姓男子竟又出言恐嚇列車長「你兇什麼,你的人頭我處理」,事後由列車長通報鐵路警察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