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特別費案 高檢署:由最高法院作統一見解
【大紀元1月9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九日電)前台北市長馬英九特別費案,台灣高檢署今天向最高法院提起上訴。高檢署指出,由於本案判決攸關首長特別費性質的認定,未來確定判決的法律見解對偵審中同類型案件具有關鍵性的指導作用,宜由最高法院就此爭議問題做出統一見解,較能避免同類案件的用法歧異。
高檢署表示,特別費爭議並未因為馬英九案無罪判決而停止,各界仍有不同聲音,為使社會爭議降至最低,原審判決對特別費性質的認定仍有諸多違背法令情事,實有需要上訴到最高法院,讓終審法院釐清爭點,統一法律見解,讓檢察機關未來偵辦其他相類案件或各級法院審理相類型案件能獲得一致的認定標準。
高檢署指出,本案自檢察官起訴到二審判決,一直引起社會普遍關注,對於是否上訴到最高法院更是焦點所在,高檢署深知本案後續處理程序攸關檢察公信、國民法律感情及法律正義的實現,臨深履薄,檢察官在審慎研究判決理由後,做出上訴決定,期盼本件上訴案件能儘速審理,讓特別費法律爭議儘早平息。
高檢署表示,對於未來最高法院終局裁判所確認的法律見解,高檢署願意尊重並將作為所屬各檢察機關未來偵辦同類案件的統一法律見解,儘速讓偵查標準一致,以維護法律秩序的安定與公平。
高檢署也呼籲相關主管機關,應儘速檢討修正特別費相關法令,務使特別費的性質及支用程序明確可行,避免實務上再生爭議。
馬英九特別費案去年二月十三日偵結,台北地檢署依貪污治罪條例將馬英九起訴;市府秘書余文也被起訴。台北地院八月十四日一審宣判馬英九無罪,余文判應執行有期徒刑兩年四個月,減為有期徒刑一年兩個月。高院十二月二十八日判決馬英九無罪,余文應執行一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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