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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岸關係

大陸人士求庇護 台灣期待難民法

【大紀元1月7日訊】(美國之音記者:王怡茹2008年1月7日台北報導)最近連續有大陸異議人士以漁工身份或者觀光名義到台灣尋求政治庇護。台灣陸委會表示,需要盡早通過難民法,以對類似事件提供完善的處理機制。

*獲准避難兩案例*

來自四川的吳亞林去年12月27號以觀光名義進入台灣,隨即脫團申請政治避難。吳亞林的觀光簽證到期的最後一天,陸委會出面協助他延期7天。吳亞林的律師表示,要在這段期間內蒐集他符合政治避難的證據。吳亞林表示自己因為宣傳大紀元時報出版的九評共產黨而被處以三年勞教,現在遭到中國政府的通緝。

在此之前,來自河北的蔡陸軍去年7月以漁工身份進入台灣尋求政治避難。台灣陸委會11月依循過去接受中國大陸異議人士的模式,完成審核工作之後,同意蔡陸軍在台灣居留,並且協助他轉往第三國。但是蔡陸軍並未獲得和其他在台灣居留的大陸異議人士同樣的生活補助。蔡陸軍表示自己需要負擔生活費用。陸委會副主委劉德勳解釋說:

「我們從相關機關和他接觸過程的資料看到,其實他在來台之前有一些經費上的規劃,所以我們認為在這段期間生活上應該不會有太大問題,所以我們不會主動提供協助。但是必要的部份我們也沒有省略,比如我們覺得衣著上可以強化,所以我們給他買了衣服。

「另外他從宜蘭來到台北,還沒有找到適當房子之前,我們安排他住了會館,這段期間的費用也是我們負擔的。接下來我們正在和健保局研究給他提供健保,這對他來說也是實質上的保障。我們會隨時與他的保證人聯繫,瞭解他的生活狀況。」

*盡早通過難民法*

由於目前並沒有統一的補助規定,加上大陸異議人士無法工作,陸委會視其需要提供協助,才會出現各人不同的情形。除此之外,如果未來還有更多的大陸異議人士採取觀光方式入境,也需要有所管理。陸委會副主委劉德勳期待立法院盡早通過難民法,為將來類似的情況提供完善的法律機制,解決目前必須將每起案件都視為個案處理的狀況。

劉德勳說:「整個機制上來講, 我們還是希望將來難民法這個機制裡面會做比較周嚴的安排,目前在兩岸條例和相關的許可辦法裡,這一塊是沒有法規的規範。」

擬議中的難民法規定,外國人或者中港澳居民因為宗教、政治等因素受到迫害而無法返國者,可向台灣申請難民認定。在難民法尚未通過之前,陸委會按照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來處理大陸異議人士的問題。條例第17條規定,基於政治等多項因素考量,由主管機關認定大陸地區人民是否得以在台居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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