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鐵局:亞太電信民股選出代理董事長無效
【大紀元1月7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馮昭台北七日電)亞太電信官股、民股今天上午分別召開常務董事會、臨時董事會,各自選出代理董事長。代表官股的交通部台灣鐵路管理局局長范植谷下午表示,互推一人代理董事長職務屬於常務董事的職權,董事未依照程序自行召開臨時董事會,所作成的決議依法無效。
董事長辭職後,未及補選,適用公司法第二百零八條第三項規定,由常務董事或董事互推一人暫時執行董事長職務。范植谷表示,根據經濟部函釋,董事職權是以未設常務董事為前提,亞太電信既然有常董,互推代理董事長應該屬於常務董事的職權。
范植谷指出,前董事長賴春田於三日辭職,民股董事黃千明等昨天下午才以電子郵件通知今天上午九時三十分召開臨時董事會,會議召開程序不合法。而且董事有三十席,臨時董事會出席董事加委託書共十一席,出席未過半,臨時董事會無效,會議中作成的任何決議也都無效。
台鐵局認為,臨時董事會故意選在常務董事會開會前半小時開會,顯示有不法意圖。
官股代表、台鐵局副局長徐亦南表示,上午雙方在溝通時,公司印信竟遭聲稱要召開臨時股東會的監察人取走。
范植谷聲明,即使公司印信被拿走,對方後續任何登記都無效。台鐵局後續將依經濟部的解釋,依法處理,如果有必要,不排除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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