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現人權立國精神 綠委籲訂難民法
【大紀元1月5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李明宗台北五日電)民主進步黨籍立法委員蕭美琴日前要求行政院,將難民法草案列為重點法案,並儘速建請總統陳水扁簽署聯合國「國際難民公約」和數項國際人權公約,送請立法院批准,展現人權立國精神。
蕭美琴(台北市)接受記者訪問時表示,接納難民是民主國家的人權指標之一,有助於提升台灣的國際形象,雖然行政院已在第六會期將難民法草案送請立法院審議,但已來不及完成立法,應重新送請下屆立法院審議。
行政院日前書面答復蕭美琴質詢指出,台灣雖非西元1951年「難民地位公約」及1967年「難民地位議定書」簽署國,但曾在1975年接納越南、高棉與寮國難民約三千人,隔年仁德專案接納越南難民約六千人,海漂專案接納中南半島難民約兩千人。
蕭美琴說,三十年前台灣都可接納超過一萬名難民,只要經過審核機制,現在台灣的政經能力與民主、人權素養,接納國際難民不應是問題。
行政院表示,難民法完成立法前,無法令規範在台、來台及國境線上提出政治庇護的外國人及無國籍人士,只能尊重個人意願洽請美國、加拿大協助收容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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