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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障礙設施
【大紀元1月31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唐佩君台北三十一日電)內政部營建署今天表示,為更符合身心障礙者使用需求,通過增列量販店、便利商店及課後托育中心應設置供行動不便者使用設施,例如應設置避難層坡道及扶手,預計 2月公布實施。
內政部今天召開部務會議,通過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十章公共建築物行動不便者使用設施修正條文。
營建署說明,為更符合身心障礙者使用需求,邀集各地方政府、身心障礙者團體、公司團體、建築團體代表前後共召開14次小組會議進行逐條逐項討論,最後進行大範圍修正,希望能夠更落實無障礙環境。
營建署指出,這次修正重點,包括增訂授權中央主管建築機關另定建築物無障礙設施設計規範,明定各項無障礙設施設置位置、數量、顏色、尺寸等細部內容。
其次,擴大公共建築物適用範圍,增列量販店、便利商店、五百平方公尺以上補習班及課後托育中心等用途建築物,都納入需設置供行動不便者使用設施。
包括量販店、便利商店及課後托育中心,這次修正後皆要求需設置包括避難層坡道及扶手。
營建署表示,新的規定預計2月公告實施,且預定4月起籌辦全國各直轄市、縣市公共建築物無障礙設施考評與督導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