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特考四等考試應考年齡上限放寬為45歲
【大紀元1月31日報導】(中央社記者謝佳珍台北三十一日電)考試院院會今天通過民航特考規則修正案,調整部分科別的職組職系,並放寬四等考試應考年齡上限,由三十歲放寬為四十五歲。
考選部長林嘉誠表示,為保障人民應考試權利,實踐就業機會平等原則,考選部主動協調各用人機關檢討多項考試應考年齡設限的規定。
他說,這次修正民航特考四等考試應考年齡上限規定,由三十歲放寬為四十五歲,是政府積極回應社會期待的具體表現,同時擴大用人機關取才,並提供中高齡民眾就業機會。
考試院也通過將飛航管制、飛航諮詢、航空通信等三科別所屬職組名稱調整為「航空技術」職組、職系名稱為「航空管制」職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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