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新規 上海申請房貸要提供婚姻狀況證明
【大紀元1月3日報導】(中央社記者王曼娜上海三日電)進入二零零八年,上海陸續推出多項限制買房措施,包括向銀行申請房屋貸款人士必須提供「結婚證」、「離婚證」或「未婚證明」。
今年一月一日起,上海各商業銀行要求申請房屋貸款人士,無論房產證上填寫一人或夫妻雙方的名字,都需要向銀行提供「結婚證」、「離婚證」或本地民政或公安部門的未婚證明。若申請房貸人士不能提供相關證明,銀行將拒絕受理有關申請。
據悉,上海各商業銀行透過人民銀行的個人徵信系統查詢申請房貸人士的配偶有無房貸記錄,一旦發現有記錄,銀行將按照兩套以上房產政策辦理房貸。
由於上海商業銀行對購買第一套房及兩套的貸款利率有很大差異,為免申請房貸人士隱瞞在外地結婚的資料,上海各商業銀行將對難以判斷婚姻狀況的房貸申請個案一律從緊處理,必要時會要求客戶提供戶口所在地區民政部門的證明。
上海繼去年限制境外人士炒房後,今年又開始醞釀推出限制外地人士炒房舉措,加上銀行推出多項限制房屋貸款措施及房貸利率持續上升,已經導致上海住宅房屋出現供大於求現象。
上海佑威房地產研究中心最新數據顯示,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上海商品住宅市場整體供應量為一百八十四萬四千平方米,但成交量僅為一百五十七萬六千平方米。其中一手住宅樓盤推出量為一百一十六萬七千平方米,成交量只有一百一十一萬七千平方米,顯示上海房屋市場供不應求的神話已經破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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