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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俊雄:退總辭案立憲政新慣例 非為一黨一己

【大紀元1月29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吳素柔、葉素萍台北二十九日電)總統陳水扁批示退回行政院長張俊雄所提總辭呈文,張俊雄今天表示,此次總辭與總統考量的出發點,完全與憲政、憲法一致;基於國家整體考量,期盼由此次退回呈文,建立符合體制、有利社會安定和政務推展的憲政新慣例,這個思考不是一黨一己之私,外界勿過多政治解讀。

張俊雄強調,問題本身要在現實政治適用裡,才能發覺哪些不夠理想,陳總統是從憲政高度求取憲法順暢適用,讓政局和社會安定。否則,不管民進黨總統參選人謝長廷或國民黨總統參選人馬英九誰當選,也會遇到三個多月要內閣兩次總辭、任免兩次的問題,

陳總統昨天批示退回張俊雄所提總辭呈文,張俊雄、副院長邱義仁、秘書長陳景峻、發言人謝志偉、政務委員許志雄、人事行政局長周弘憲上午在新聞局舉行記者會,做相關說明。

謝志偉表示,總統昨天退回總辭案,並已送到行政院,由於事情攸關憲政慣例的建立,張俊雄認為茲事體大,要以最嚴肅審慎態度向國人說明。

張俊雄表示,第七屆立委將於二月一日就職,他依循往例,一月二十四日率內閣向總統提出總辭,昨天總統批示退回呈文,並做五點裁示,他也要提出兩點說明。

張俊雄首先指出,行政院循慣例,在立委選後、就職前提出總辭,這是基於對總統在憲法上有閣揆任免權的尊重,也是對憲法的尊重。總統批示退回呈文,是為落實1997年修憲取消國會同意權的規定,體現閣揆由總統任免的憲法精神。

其次,張俊雄說,閣揆任期和立委改選沒有關係,閣揆在立院改選後、第一次集會前提出總辭,這是慣例,不是憲法規定的義務。

他表示,憲法以前規定立院有閣揆同意權,但在1997年取消,已非憲法義務;同時2005年修憲,將立委和總統任期都規定為四年,但任期到期差三個月,當中閣揆必須總辭兩次、任免閣揆兩次,會造成政局不穩,社會不安定,且當中還要舉行競爭最激烈的總總選舉,憲法是否順暢適用,必須嚴肅思考。

張俊雄指出,陳總統這次的批示,立法院長王金平也表示肯定,相信對釐清憲政體制和社會安定、政局穩定有莫大助益。

張俊雄強調,總辭案退回後,總辭就不生效力。對於總統高度肯定行政團隊這八個月來的施政成績,他深感榮幸和欣慰,也體認責任重大,行政團隊將全力投入,為全民福祉和國家利益繼續打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