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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27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黃淑芳台北二十七日電)為遏止網路侵權行為,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參考國際做法,研修著作權法「網路服務提供者(ISP)責任限制」草案,只要ISP在獲知網路侵權情事後立即主動移除侵權資料,即可免責;智慧局近期將舉辦公聽會聽取各方意見,預定 4月份將草案報請行政院審查。
網路侵權行為都是藉由網路服務提供者(ISP)所提供的平台進行,智慧局擬修正著作權法,課予網路服務提供者協助遏阻網路侵權行為責任。
根據智慧局擬定的草案,不論是提供連線服務、快速存取服務、資訊儲存服務或搜尋工具服務的ISP ,均有義務防止在其平台上的網路侵權行為繼續。但只要ISP在獲知有侵權情事後立即主動移除侵權資料,就可以主張免責。
ISP若在接獲著作權或其專屬被授權人通知後,立即移除侵權資料,或使他人無法進入侵權內容或相關資訊,也可以主張免責。
智慧局表示,免責規定是希望建立著作權人與 ISP之間的「通知、移除」機制,但究竟何謂「立即」,仍待取得各界共識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