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高院上訴庭:遣返案原判決欠證據

質疑港府三個星期內銷毀資料程序不可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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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23日訊】(大紀元記者林怡香港報導)涉及80名台灣法輪功學員在03年2月遭港府強制遣返的港台首宗違憲司法覆核的上訴案,昨日在高等法院上訴庭首次開庭審理。上訴庭法官馬道立及司徒敬在開庭時提出關鍵意見,指陳高院原訟庭夏正民法官駁回此案的判決沒有事實根據。兩位法官並多次當庭質疑,港府所說關於台灣原告被拒入境的所有相關文件,在原告被遣返後的3個星期內全部遭到銷毀、無一留存的證詞,是難以置信(inherently incredible,實質不可信),要求港府律師針對港府銷毀此等保安理由文件的程序詳細說明。然而,代表港府的資深大律師馮華健只是重申所得到的政府指示,就是依一般港府作業程序,所有與原告相關的文件全部都被銷毀。上訴庭法官對此說詞表示不滿。

上訴庭法官並當庭說明,本案到目前為止,港府所提出的證詞太過薄弱,港府始終沒有提供基礎事實證據(fundamental facts),原高等法院裁決缺乏證據。承審法官並進一步對港府律師表示,港府所提出證詞太粗劣,對於港府律師對於原告被拒入境的重要的文件遭到全部銷毀的解釋,很不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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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台灣法輪功團體律師朱婉琪和香港法輪佛學會發言人簡鴻章等5名原告,昨日聯同數十名法輪功學員由中環遮打花園遊行至高等法院。(攝影:李明/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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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攝影:李明/大紀元)

港府不坦白一再拖延

雖然法官在上午11時休庭前給予港府補充證據的機會,但港府律師在下午開庭時表示,無法進一步當庭向法官提出證據和解釋,要求法官延期再審,以便另提證詞。代表原告的資深大律師夏博義隨即表示不同意延期,指4年多來,港府有多次提出證詞和證據的機會,卻不坦白而一再拖延,實在沒有理由再給予其拖延機會。上訴庭馬道立、司徒敬、關淑馨等三位法官最後同意再給港府一次機會,就銷毀文件及拒絕原告入境的證據部份,在14天內提出新的證據和證詞,原告則可在其後7天內作出回應。

遣返案原告發言人、台灣法輪功團體律師朱婉琪指出,庭上三位法官至少有7次以上質疑港府為何可以在短短的3星期內,銷毀港府所有機關及部門有關原告被拒絕入境的重要事實證據,「針對那麼重要的、決定我們原告被拒入境是因為有所謂保安考慮方面的證據資料,竟然會在那麼短時間內銷毀,法官多次表示這樣的說法是不能接受、不滿意,而且覺得是完全不可信的,所以要求港府提出解釋,但港府從早上到下午都提不出解釋。」

她續說,馬道立及司徒敬等法官還指出,去年高院夏正民法官的判決是毫無證據資料的根據,是沒有事實根據的,要求港府提供更清楚的事實根據給法官作判斷。原告相信,法官如果繼續秉公處理追查下去,會發現法輪功學員被拒絕入境真正的理由,是因為中共當局要求港府執行「法輪功黑名單」,根本上,港府對於法輪功學員的強制遣返是違憲的宗教歧視行為。

朱婉琪並指出,法官在庭上強調今次同意給予港府延期提出補充證據的申請是「額外開恩」(indulgence),「在4年多來,都沒有提出任何具體的證據,只有一句『保安理由』,甚至把原告所有相關的資料都銷毀,也提不出一份令人說服的說詞,我想今天高等法院的上訴庭已經表現他們忍耐的限度了」。她希望高院上訴庭切勿重蹈原訟庭的覆轍,必須在肯定確實的事實根據下依法作出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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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台灣法輪功團體律師朱婉琪和香港法輪佛學會發言人簡鴻章等5名原告,昨日聯同數十名法輪功學員由中環遮打花園遊行至高等法院,並在法院前舉行新聞發佈會。(攝影:李明/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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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婉琪強調,這4年來台灣法輪功學員一次又一次的來到香港,並非僅僅為了一個法庭的判決,而是相信人間有真理。(攝影:李明/大紀元)

追隨中共破壞一國兩制

包括台灣法輪功團體律師朱婉琪和香港法輪佛學會發言人簡鴻章等5名原告,昨日聯同數十名法輪功學員由中環遮打花園遊行至高等法院,並在法院前舉行新聞發佈會。

遣返案原告發言人朱婉琪指責港府當局執行中共中央破壞「一國兩制」、破壞人權的政策。她並指出,過去香港司法是著名的「金字招牌」,可惜在中共接管香港後「蒙塵」,「去年香港的高等法院,當法官坐在庭上斥責香港政府不坦白銷毀法輪功學員資料的同時,卻在3月23日發佈一個不公、不義、不法的判決,說港府銷毀資料沒問題,不坦白沒關係,不給原告程序公平的權利不重要,甚至台灣人民到了香港機場,只要沒有進來也不算是人而給予基本人權,這樣一個香港高等法院的判決,貽笑國際社會,更不見容於2千3百萬的台灣人民。」

朱婉琪冀港司法彰顯公義

朱婉琪強調,這4年來台灣法輪功學員一次又一次的來到香港,並非僅僅為了一個法庭的判決,而是相信人間有真理,相信能喚回人民的良知與正義,「香港法治絕對不能為港府支持中共中央的政策背書,而且要洗刷迫害人權的判決」。她並誠摯呼籲高等法院上訴庭秉公、依法處理,不畏中共強權,讓香港司法公義得到平反。

簡鴻章:勿為黑手背黑鍋

香港法輪佛學會發言人簡鴻章指出,自2001年以來,港府在中共當局江澤民、羅幹、曾慶紅等人的指使下,一次又一次地大規模強制遣返海外來香港參加和平合法活動的法輪功學員,去年七一前的群體遣返事件造成將近800人被拒絕入境,更是中共死黨在面臨超過3千萬人退黨、即將滅亡的絕路下所表現出來的末日瘋狂。他說:「這些遣返事件和所謂的黑名單是由江澤民、羅幹和曾慶紅一次又一次炮製的,希望特區政府能夠儘快交代事實的真相,不要為它們背黑鍋,不要為中共惡黨陪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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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攝影:李明/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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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攝影:李明/大紀元)

港府照搬中共流氓邏輯

簡鴻章呼籲港人清醒認識中共黑手,以免不自覺的成為幫兇,「就是通過它們的造謠、說謊、黨文化的洗腦等等,令大家喪失做人的正義和良知,以致分不清哪些是善、哪些是惡,以致於有意無意地站在中共的一邊,欺壓和打壓善良的民眾」。他續說:「港府在中共啟動對法輪功的迫害之後,也落入中共的黑手之中,部份人士也埋沒了他們的良知,跟著中共做壞事,而且在遣返事件裏面,也落入中共的流氓邏輯之中。中共惡黨說:我給你什麼人權,你就有人權;我不給你人權,你也沒有人權。在今次的遣返事件中,我們也看到港府說,只要你踏入香港的土地而沒有『進入』香港,都不會享有基本的人權,這不正是港府使用中共的流氓邏輯嗎?」

他同時指出,今次發生在法輪功學員身上被踐踏人權的事件,將來也可能發生在每一個香港人的身上,「希望每一個人認清中共的本質、中共惡黨的邪惡本質,以致更加關心我們受到的人權迫害,同法輪功學員一道維護香港人和海外人士的人權以及中國民眾的人權,通過對這些人權的維護、人權的關注,促使最終能夠制止中共惡黨對所有人的迫害,致使全世界包括香港、中國大陸人民都有一個美好的未來。」

03年遣返案背景

本案源於2003年2月,80名無犯罪紀錄的台灣法輪功學員持合法簽證入境香港,準備參加合法的修煉心得交流會,卻遭到入境處強制拘留及警察暴力遣返,過程中有多位女學員受傷。為向港府討回公道,朱婉琪律師等4名台灣法輪功學員聯同香港法輪佛學會發言人簡鴻章,加上香港法輪佛學會共6名原告,於同年4月初向香港高等法院提出司法覆核案,指控港府非法拒絕法輪功學員入境是違反基本法的人權侵犯及宗教歧視行為,其真正的原因是港府配合中共提供的「法輪功黑名單」,遣返這80名台灣法輪功學員。高等法院原訟庭經過開庭審理後,法官夏正民於去年3月駁回此案。◇(//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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