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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縣計程車過年加價 2月4日起至年初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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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22日訊】(據中廣新聞黃進恭報導)台北縣政府交通局表示,今年計程車新年加成運價從二月四號零點起到二月十一號(農曆大年初五)二十四點止。實施期間台北縣淡水、瑞芳及烏來以外地區,白天搭乘收二十元,夜間搭乘則加收四十元。

交通局表示,新年加成期間,晚上十一點到隔天早上六點,每旅次再加收二十元(即計費錶按夜間鍵照錶加收四十元);淡水地區全日計費加收五十元,瑞芳及烏來地區全日按照公告固定費率加收兩成,晚上十一點到隔天早上六點,每旅次再加收二十元。另外,無線電叫車及開行李箱已屬免費服務項目,計程車駕駛人不得任意加收其他費用。

交通局特別呼籲計程車駕駛,從二月十二號零點起,應回復正常收費,以免受罰。台北縣府交通局將印製九十七年計程車新年加成運價宣傳貼紙,提供計程車駕駛黏貼於右前座椅背,也讓乘客參考。民眾如果遇到計程車駕駛人超收車資或拒載等情形,可以記下車牌號碼及發生時間、地點等相關資料,向縣府交通局申訴,經查證屬實,主管機關將依公路法第七十七條第一項規定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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