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月21日報導】(中央社記者何旭如台北二十一日電)受地方政府經費不足,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易淹水地區水患治理計畫」因土地徵收無法進行而受挫,經農委會協調,農田水利會首度讓步,未來地方政府徵收土地可分年編列預算支付,可望暫緩財源壓力,使水患治理工程可如期推動。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今同意通案處理原則。
經建會今天召開委員會議,同意「易淹水地區水患治理計畫」的通案處理原則。
經建會表示,為治理易淹水地區水患問題,必須徵收相關土地,其中不少為水利會土地,例如該計畫涉及使用農田水利會土地的徵收經費達新台幣34億元,若需一次付清,造成地方政府龐大籌資壓力,因此由農委會邀經濟部水利署、15個農田水利會研商,以通案處理原則處理。
經建會指出,未來經核定公告為區域排水、且仍具有農田灌溉用途的土地,將由水利會同該縣市政府調查灌溉的受益面積,依一定比例換算後,該面積土地可暫緩徵收,但縣市政府可先行施工使用,辦理水患治理。
此外,經建會表示,地方政府徵收水利會土地的經費,也可「分期付款」,由縣市政府分年編列預算後支付,至於分期的期間、利息等細節,則由水利會與地方政府協調,可望暫時抒解地方政府的籌資負擔,也可避免水患治理工程受影響而延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