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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肅貪 馬英九:增列公務員財產來源不明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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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18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陳亦偉台北十八日電)國民黨總統參選人馬英九今天表示,為貫徹廉政肅貪,未來當選將推動修法,在刑法增列公務人員財產來源不明罪。馬英九不贊成台灣現在就比照星、港,增設專責廉政機構,應先在行政院與各縣市政府設立「廉政委員會」,實施兩年後若成效不彰,再考慮是否仿傚星、港的作法。

馬英九今天發表自己競選的廉政肅貪政策,另主張修改選罷法,將懲處查賄規定適用於政黨內部選舉;修改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第一次不實申報者課以行政罰,再次不實申報則得課以刑責等。

馬英九指出,民進黨政府高官因案遭求刑、判刑者的刑期合計達一百三十四年,當中包括總統陳水扁的家人、親信、金管會管員,以及民進黨總統參選人謝長廷高雄市長任內的市府首長,但肅貪不能矯枉過正,目前台灣負責肅貪的司法、政風單位很多,現階段就設立類似香港的廉政公署,或將檢察體系改隸司法院,變動過大。

他認為在行政院與各縣市政府內設「廉政委員會」,由閣揆與縣市長擔任主委,將現有的行政肅貪機制「窮盡發揮」,若再無法解決貪腐問題,兩年後便可討論進一步改革方向。

馬英九舉台北市長任內的作法指出,他告訴市府首長,不能跟有契約關係者、有監督關係者、接受補助的機構吃飯、收禮,與三者以外交往也應遵守正常社交禮俗。他認為預防重於追訴,首長本身分寸拿捏得宜,很多貪污自然消弭無形,暫不必要設立過多職權相近的單位,以免發生單位間的傾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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