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職場看世間】要求加薪也得取之有道
A小姐到新公司已經三個月,於是下班的時候刻意找上公司的主管,表明她試用期已經到,並且要求公司加薪5000元。公司的人事經理知道後,就詢問當初應徵A小姐的主管,是否有給予承諾,試用期一到給予加薪的事,確認後得知是A小姐主動要求。於是公司的主管研討過,並沒有打算給A小姐加薪。
第二天人事經理問A小姐加薪的事。他說,不知妳為什麼要求加薪。A小姐表示我試用期已到,再加上試用期我經常加班,而且配合公司的行程,自認為表現很好。經理說,我知道妳表現很好,但是公司並沒有慣例給員工滿試用期加薪,但是年終時會依妳的工作能力給予加薪。
在職場並不是每家公司都有滿試用期給予加薪的制度,而職場人要求加薪一定衡量自己是否有出色的表現,也同時看自己是否對公司有實質的貢獻,否則最好不要輕易提出。追求加薪固然重要,但也要考慮公司的立場否則可能適得其反。同時可能讓自己的主管難為,因此會覺得妳難配合,於是妳可能會失去很多的機會。
一家科技公司的主管,有一天他們要找環保工程。他們認為之前配合的公司收費太貴,於是他們招標新的公司,確實價格划算甚多。但施工以後才知道品質不好。於是第二批的工程,一位助理沒和負責的主管商量就主動找別人來做。但負責的主管並沒有想要更換別人,並且和他們商討過改善的辦法,也得到共識。但是施工的那一天二批人同時到工廠,造成極度的困擾。
由於這位助理經常主管交待的事,她會依自己的看法擅自的執行,讓公司的執行上相當的困擾,於是這位助理被降職。但是這位助理覺得很委屈,覺得自己的主動安排是想分擔主管的壓力,才會有所行動。但事後了解得知,這位助理經常主動的積極過度超出職責,最主要是想爭取較高的職場績效和加薪的機會。
以上這二個案例都說明了職場人過度的要求加薪,可能帶來負面的下場。要求加薪最好是建立在對公司有特別卓越的貢獻,這時比較可能成功,同時也拿得心安理得,公司也高興。當然也要因職場的環境去考慮,如外商公司比較注重的是職場人的貢獻,對於薪水部份是依能力給予。在國內人情或習俗還是大於職場人的貢獻,這二種不同的職場環境和習俗,也會造成不同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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