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陸委會:中美雙邊經貿對話機制分工成形
【大紀元1月15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江今葉台北十四日電)台灣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分析,中美雙邊經貿對話機制,已形成更清楚的分工,亦即由「戰略經濟對話」處理雙方長期性、全面性、戰略性的經貿問題,而由「商貿聯委會」處理較具體的貿易爭端。
中美第三次戰略經濟對話是在去年十二月十二日至十三日在北京召開。在這次的對話中,雙方在產品品質和食品安全、金融服務、能源和環保、透明度、經濟平衡成長、產品創新、投資政策等領域,達成三十一項協定。雙方在會中同意將於今年六月在華府舉行第四次戰略經濟對話。
台灣陸委會在一月份的大陸與兩岸情勢簡報中,專文分析這次對話的主要意涵。陸委會認為,中國與美國每隔半年召開戰略經濟對話,除了顯示雙方對發展經貿合作擁有共同利益外,也反應出雙方對經貿議題存在利益衝突,有待彼此協商。
陸委會指出,值得關注的是,在這次對話中,中國強調對話的戰略性,美方重視對話的功能性。中國國務院副總理吳儀就表示,中美對話的功能之一在於「通過深化對話和磋商,強化中美戰略互信」。不同於中國強調對話的戰略意涵,美方希望戰略經濟對話能發揮更多的功能性作用,包括要求中國進一步開放市場;打破阻礙美中溝通的官僚障礙,提升美國與中國的溝通效率。
陸委會表示,中美對「戰略經濟對話」的不同期待,導致對話過程面臨極大問題。雙方一方面希望透過戰略經濟對話的召開,維持彼此戰略關係的和諧;但另一方面又想利用戰略經濟對話,有效地處理雙邊經貿問題,緩和美國國內希望儘速打開中國大陸市場與平衡雙邊貿易的壓力。因此,兼顧戰略經濟對話的戰略性與功能性,成為雙方在對話過程中必須克服的問題。
此外,這一次的戰略經濟對話中出現的商貿爭議,較去年五月舉行的第三次對話,明顯減少。但陸委會評估,此一發展不代表中美經貿爭議已獲得有效解決,而是雙方為了避免爭議性議題衝擊第三次戰略經濟對話的會談氣氛,因此將涉及技術性協商議題,交由另一個經貿對話機制「商貿聯委會」進行處理。
陸委會認為,這顯示中美雙邊經貿對話機制,已形成更清楚的分工,亦即由戰略經濟對話處理雙方長期性、全面性、戰略性的經貿問題,而由商貿聯委會處理較具體的貿易爭端。因此,未來欲瞭解中美經貿議題的協商進展,除了觀察雙方在戰略經貿對話中針對長期性經貿合作達成的共識外,還必須掌握商貿聯委會對於雙邊貿易爭議的處理狀況。
另方面,陸委會評估,因為美國保護主義逐漸抬頭,目前中美的經貿對話機制在處理貿易失衡問題上,一直未有具體進展。美國國會迄今已提出五十多項具有貿易保護主義色彩的法案,尋求對中國進行貿易施壓與懲罰,此種不滿情緒是否會在今年持續發酵,將對中美整體關係發展構成重要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