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查賄 起訴11人
【大紀元1月15日訊】〔自由時報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高雄地檢署昨天偵辦三起立委選舉賄選案,調查後,發現高雄縣梓官鄉民代表蔣水南等十一人涉嫌替候選人賄選,均依違反選罷法提起公訴。
起訴書指出,去年11月21日,高雄縣梓官鄉代表蔣水南、前村長黃介源涉嫌共謀為立委候選人余政憲賄選,招待社區居民出遊,並在遊覽車上退還事先收取的二百元費用,出發前余並到場致意。
另高雄市保全商業同業公會理事長王至誠、總幹事王譽達涉嫌共謀為國民黨籍立委候選人賄選,於去年12月20日晚上,在餐廳宴請理監事和會員共卅多人吃飯,席間有立委李復興等人到場敬酒。
第三起起訴的賄選案,則是被告吳其英、鍾銘安二人,分別為高雄縣立委候選人顏文章美濃後援會總幹事和助理,於去年9月中秋節前,涉嫌贈送五人香腸禮盒,被檢警調查獲,並分求處吳、鍾有期徒刑五年和六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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