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國交通署裁定 過胖者搭機不需多付費
【大紀元1月11日報導】(中央社渥太華十日法新電)加拿大國家交通署的一個委員會今天裁定,臨床被判定為肥胖、或有一名照顧者陪伴的殘障者搭乘國內班機時,航空公司僅能向他們收取一張機票費用,就算他們佔了兩個以上座位也一樣。
根據交通署的這項裁決,航空公司有一年的準備時間,對需要兩張座位才坐得下的嚴重不便者,實施這項「一人一費率」政策。
此項政策也適用於需要醫療照顧者飛航時與其同坐的殘障人士。
但交通署表示,航空公司需自行提出檢查程序,評估乘客的使用資格。
二零零二年一名過胖婦人與兩名重度殘障者提出申訴與訴訟,並獲得加拿大殘障者委員會支持。殘障者委會一直要求航空公司,提供額外座位給殘障者與照顧者,但不額外收費,不過遭到拒絕。
交通署在聲明中說,他們「基於長年來不論何種殘缺,殘障者皆可平等取得運輸服務的原則」,做出上述判決。
此項決定也符合高等法院及聯邦法院的相關裁決。
二零零六年一月,聯邦上訴法院裁定,「過胖者如果無法坐進飛機座位,可能由於飛航目的(被視為)殘障。」
交通署在裁決中說,加拿大兩大航空公司若無法實施一人一費率將遭重罰。
交通署預估,實施這項新政策,加拿大航空公司僅需耗費八十二億美元年收的百分之零點零九,WestJet則僅需耗費年收十四億美元的百分之零點一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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