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李明博 南韓憲法法院裁定合法
【大紀元1月11日訊】〔自由時報編譯陳成良/綜合10日外電報導〕南韓憲法法院10日作出裁定,認為國會針對總統當選人李明博所通過的「BBK案特別檢察法」並沒有違憲,特別檢察官對李明博所捲入的2001年BBK操縱股價醜聞進行刑事調查是合法的。這項裁定清除了特別檢察官下週展開調查的障礙。
憲法法院是針對由六人提呈,包括李明博的兄弟和其前商業夥伴所提出的請願書,作出上述裁定。該請願書表示,這項調查行動違憲。南韓法務部也對這項調查持反對態度,認為調查出於政治動機,侵害了個人的基本權利。
不過,憲法法院認為特檢法並沒有違憲,強調「國會的決定必須獲得尊重,除非該決定明顯不合理也不公平」。但憲法法院也指出,特檢法有一項條款違憲,即允許調查人員在證人拒不作證狀況下,可以不需要法院同意逕行收押;只要不引用該條款,就可進行相關調查。
大國黨表示遺憾
李明博所屬在野黨大國黨對這項裁決表示「非常遺憾」,但稱會尊重調查結果。
去年12月初,即總統選舉前,檢方曾宣佈,李明博被控涉及內線交易案,因為檢方查不到明確證據,以不起訴結案。
不過,親政府的國會議員接著在月中公佈一捲錄影帶,顯示李明博曾表明這家涉嫌金融詐欺的BBK公司,就是由他本人所創立,這是他先前一再否認的。
在總統大選前兩天,李明博在國會的對手表決通過「BBK案特別檢察法」,準備針對李明博涉入的股價操縱指控重啟調查 ,並交由盧武鉉總統批准。
盧武鉉總統6日根據這項特檢法,任命由最高法院推薦的六十歲前法官鄭浩永擔任特別檢察官,預計從14日開始進行四十天的調查,這意味調查結果將在李明博2月25日宣誓就職前公佈。
李明博是南韓首位面臨刑事調查的總統當選人,但就算調查結果認定李明博有罪,他還是可以透過上訴拖延法律定罪程序,讓自己順利就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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