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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重機車11月起 停車管理比照小汽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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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9月4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馮昭台北四日電)交通部路政司今天表示,預計十一月一日起開放五百五十立方公分 (550c.c.)以上大型重型機車行駛快速公路,屆時政府對大型重機車的管理比照小型汽車,原則開放行駛一般道路內側快車道,且可直接左轉,停車權利義務也比照小型汽車,大型重機車只能停放汽車格,與汽車收費標準一致。

交通部路政司指出,為避免執法爭議,十一月一日起,一個汽車停車格只能停放一輛550c.c.以上大型重機車,不能多車共用;機車停車格只能停放550c.c.以下機車。大型重機車若違規停放機車格,將比照汽車違規處罰標準,最少罰新台幣六百元。

交通部將在十月底前,完成「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關於汽車停車格停放車種的修正,550c.c.以上大型重型機車停車管理比照小型汽車。

路政司司長尹承蓬表示,十一月一日起,國道高速公路仍禁止大型重機車進入。全台十六條快速公路,包括十二條東西向快速公路、台六十一線和台六十一甲線等兩條西濱快速公路、國道三甲和國道八號等兩條非國道主線的快速公路,皆原則開放大型重機車行駛,僅八卦山隧道因銜接高速公路,因此禁止大型重機車進入。

一般快速道路因管轄權在地方政府,將由縣市政府自行公告禁行路段,目前僅台北市的新生高架橋確定列禁行路段。

尹承蓬表示,大型重機車行駛快速公路時,駕駛人和乘客皆強制配戴全罩式安全帽,違規者將依照「高快速公路管制規則」處以三千元至六千元罰鍰。

550c.c.以上大型重機車比照汽車懸掛前後兩面車牌,車牌為紅底白字,機車駕照也將細分成550c.c.以上、以下兩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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