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漁筏證飆漲 轉手賣14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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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9月4日訊】自由時報記者祝蘭蕙、謝介裕/專題報導

日月潭船屋近百座,其中不少以民宿或供人垂釣的型態收費經營,甚至上網招募會員,有些業者則在屋前張貼「牌照」,標榜領有合格漁筏證,使得漁筏證身價水漲船高,轉手費用從早期一張六、七萬元飆到一百三十、一百四十萬元之譜,還爆發漁筏證的合法性爭議,不過日管處認為,這些船屋不是沒有漁筏證、便是證照過期,統統算是違規。

依船筏管理作業要點發證

據了解,漁筏證核發的緣由係民國八十多年間,日月潭區漁會為照顧會員,訂立「船筏管理作業要點」,送縣府備查,縣府核備後即由漁會發出「舢舨、漁筏登記證」。

八十六年間,林源朗任南投縣長時,認為漁筏證發照浮濫、管理不佳,而將發證權收回縣府,當時統計取得漁筏證的船屋有九十三艘,縣府繼而針對船筏核照一事請示農委會,農委會指南投縣府沒有漁業權,應沒有核照權,所以縣府自此停止核發證照。九十四年間日管處委託區漁會辦理潭面作業船隻清查作業後發給清查證,竟有漁民據此「清查證」向漁會辦理證件補發,至此統計取得漁筏證者計有一百五十二艘,因此爆發漁筏證合法性爭議,甚至有部分地方人士質疑內情不單純,也引發檢調單位的關注。

過期未換照 統統違規

日管處副處長洪維新指出,依規定船筏每二至三年應定期檢查換照,而日月潭區漁會對會員舢舨、漁筏及四角釣網(俗稱漁排 )的長寬也有作業要點加以約束,其中體型最大的四角釣網不得逾十八乘六公尺,只是大多數已增高變寬,更利用浮筒集結擴大範圍,早已違反標準,而漁筏證未經換照也「過期」,所以當地船屋可說是「統統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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