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政院:財劃法修正餅做大 地方財源增300億
【大紀元9月26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吳素柔台北二十六日電)行政院今天通過「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案,財政部強調,若以九十七年度預算案稅收計算,財劃法修正案實施後,中央統籌分配款規模將增加九百億元,就是把餅做大,未來統籌分配款加上補助款,地方財源淨值增加約三百億元。不過,由於北市向來財政狀況較好,估計可能維持現狀。
立法院五月三讀通過「地方制度法」修正條文,台北縣準用直轄市,行政院讓北縣和北高兩市共用百分之四十三的統籌分配稅款,另以專案方式補助北高損失,但北縣和北高都不滿意。為解決爭議,同時因應縣市合併趨勢,行政院會上午通過「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草案。
雖然行政院長張俊雄表示,修正草案已事先積極與地方政府溝通協調,但部分縣市仍不太清楚修法內容和影響程度,例如台北市表示不接受中央的分配結果,台中市也批評「沒有實際幫助」、「劫富濟貧」,預計此案送到立法院後,將引發另一波統籌稅款大戰。
行政院秘書長陳景峻說,修法後地方財源只增不減,且未來縣市升格或合併升格,直轄市會越來越多。財劃法修正主要為原則性的大方向,同時每年稅收情形不一樣,目前尚未就具體數字進行試算。
財政部次長劉燈城指出,財劃法修正後,中央統籌分配稅款的餅會變大,但一般補助款會減少,合計約淨增加三百億元。
他說,現行中央統籌稅款財源為所得稅、營業稅和貨物稅,修法改為營業稅和菸酒稅,因課目不同,整個規模擴大,總數估計約兩千七百億元,以今年規模一千八百億元為例,增加約九百億元左右。
在一般補助款部分,劉燈城說,每年需視稅收情況編列,修法後明訂總額不能低於所得稅、貨物稅各百分之十的總數,行政院暫時以八百億元為規劃目標。以今年編列一千三百億元為例,一般補助款將減少約五百億元。
劉燈城說,以往一般補助款的補助對象以縣市政府為主,修法後將直轄市政府也納入,補助項目以教育、社會福利、基本設施三類為限。
劉燈城說,現行遺贈稅的徵起,直轄市可分百分之五十、縣市分百分八十,修法後都分百分之六十。土地增值稅徵起部分,現行直轄市可分百分之百、縣市百分之二十由中央統籌,未來全交由地方,中央不拿了。
他表示,目前統籌稅款分配為直轄市分百分之四十三、縣市分百分之三十九、鄉鎮分百分之十二、百分之六作為特別統籌,外界認為北高兩市分百分之四十三並不公平,此次修法將比例方式打破,改用公式分配。
至於統籌稅款分配公式,劉燈城說,總額百分之九十中的百分之七十五參考財政能力、百分之二十五參考地方的財政努力,總額百分之六彌補地方因修法短少的收入,總額百分之四為地方財政調節款。
不過,財政部表示,尚無法算出新法實施後,每個縣市政府可增加的分配款數字,但由於台北市向來財政狀況好,比起其他縣市增加情況,估計台北市大約維持統籌分配款平均值。
劉燈城表示,未來地方政府的基本需要和收入,財政部會再試算。但他強調,地方政府的基本需要都會盡量讓其滿足,人事費用、辦公費用、健勞保費用等,都不會不足或薪水發不出來,中央的大原則是照顧好基本需要,超過基本需要部分,不可能都由中央給,中央的資源就是這麼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