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9月26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陳蓉台北二十六日電)大學入學考試中心九十六學年度學科能力測驗簡章今天出爐,並將於二十八日發售;值得注意的是,今年在簡章內容中,為使突發傷病考生的應考服務,能同身心障礙考生有明確遵循準則,因此增列突發傷病考生服務部份,突發傷病考生需於考試三天前診斷證明申請。
大學入學考試中心指出,有關突發傷病考生作業準則,原定於考區試務工作手冊,這次則增載於簡章中。應考服務規定,如屬不影響考試公平的一般性服務事項,大學入學考試中心與各考區都可本於服務精神上給予協助。
簡章中規定,對於因重大傷病而需要特殊服務者,為維持整體試務公平性與試務品質,考生須於考試三天前持醫學中心或區域醫院或地區教學醫院的診斷證明書,向大考中心第二處申請,並經試務召集人指定的審查委員審定通過後,才可以實施。
至於人工報讀與語音播放試題部分,大考中心指出,雖然語音播放試題在方向上獲得很多的肯定與支持,但由於試題遠較身障生甄試及其他考試來得複雜與困難,也有專家感到疑慮,並建議應先經充分演練及測試確定後再予實施。
因此大考中心將於近日內立即啟動相關工作計畫,以便研議實施語音試題的申請對象、審定標準、作業程序、配備設施等事項,也會廣徵相關試務單位與機關團體意見,在研議未有確切成果前,將暫時維持現行做法。
因此今年簡章中除將英文科點字試題製作原則由二級點字修訂為一級點字外,其餘部分則維持原議。
另外有關違規處理辦法第四條有關考生舞弊扣除該科全部成績部份,參照國家考試,增訂第一款「在文具、衣物或肢體等處書寫有關文字或符號」規定。
至於「是否只要坐在有刻字或塗鴉的桌椅應考,就視同作弊?」 考試委員會在審議時,認為有具體事證可證明考生在桌椅上書寫文字或符號意圖舞弊,並經舉發及審議的程序才可判處考生違規,相關試務人員應都會十分審慎,但為避免引起不必要的恐慌,還是決定將「桌椅」自第一款中刪除。
另外,去年因考生未於作答前檢查答案卷卡以致發生錯用情形,常於考試委員會在審議時引發不同裁量討論,特將第十條第二款前段的扣減成績由三級分降為二級分。至於第一款考生自行發現部分,是否也有依發現時間不同而有不同之處理,因委員會未能達成一致共識,決定維持原條文,不予修訂 。
值得提醒的是,為免連續重考多年的考生使用多年前相片或數位相片檔案,影響試務安全及後續使用,大考中心新規定照片有效期限須為九十五年八月以後拍攝 者」始可不必重繳,且相片 (檔)規格另增訂「面貌清晰不得遮蓋眉毛」。
今年學測因黃曆新年略作調整,為免考生因疏漏未完成報名手續而失去報考的機會,大考中心今年增訂考生應於十二月十七日 (約報名截止後三週)前確認報名結果。屆時如發現疏漏仍可於十二月十八日前檢具相關證明文件申請更正,否則即不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