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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團體:勞保年金所得替代率應提至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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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9月26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曹宇帆台北二十六日電)全國產業總工會與台灣勞工陣線今天上午召開記者會指出,為使勞工可享合理勞保年金,要求立法院擬訂勞保年金草案,應將所得替代率提高至一年以百分之一點五計算,才是最有利勞工的年金制度。

全產總理事長施朝賢在記者會中指出,依據內政部的統計資料,去年與前年台灣省與北高兩市的最低生活標準、也就是貧窮線,均以台灣省最低,分別為新台幣九千五百零九元與九千八百二十九元。

他說,但以行政院版的勞保年金草案,所得替代率訂為百分之一點一計算,一個工作三十年、月投保薪資為兩萬元的勞工,退休後每月僅能領取六千六百元,遠低於最低貧窮線的標準,非常不合理。

施朝賢表示,全產總與勞工陣線均主張,勞保年金所得替代率應比國民年金百分之一點三略高為百分之一點五,平均月投保薪資計算應以投保薪資最高的五年平均計算,如此可保障月投保薪資為兩萬元的勞工,退休後最起碼可月領九千元,勉強貼近當前社會實情。

此外,台灣勞工陣線理事長吳玉祥主張,勞保年金草案也應納入保障遺屬可請領一次給付的規範;取消夫妻關係維持一年以上及配偶需年滿五十五歲以上始得請領限制;若夫妻同為被保險人如有遺屬,也應能同時請領一次給付。

他期盼,勞保年金草案的保險費率,應視社會薪資增幅適度予以調整,且一次給付基數上限應調高至五十五個基數,才能保障勞工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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