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9月21日訊】(大紀元綜合報導)台灣民進黨四大天王呂游蘇謝及國安會秘書長陳唐山等特別費案,最高檢察署特偵組21日晚上偵查終結,民進黨正副總統候選人謝長廷及蘇貞昌獲不起訴處分。而副總統呂秀蓮、民進黨主席游錫堃及陳唐山被認定涉嫌以他人發票報銷特別費563萬到36萬不等遭起訴。
對此,台灣副總統呂秀蓮昨晚表示,這是晴天霹靂,她的人格絕對不容懷疑。游錫堃則依黨內總統初選期間的承諾,已於昨晚宣布辭去民進黨主席。
據中央社報導,特偵組今年4月2日成立,隨即分案偵辦首長特別費案。其中,謝長廷、蘇貞昌、呂秀蓮與游錫堃,列為「特查字第十號」,由沈明倫、侯寬仁、周士榆3位檢察官偵辦。全案共11人遭到起訴、5人緩起訴, 2人則獲不起訴處分。
特偵組偵辦特別費案以來,已向審計部等政府機關函閱原始憑證等,清查比對研析相關憑證資料文件7千餘份,又函金融機構調閱往來明細、消費明細等資料400多函次,所有當事人的案卷已清查完畢。
檢方:呂游陳以他人發票報銷特別費
特偵組發言人陳雲南表示,呂秀蓮從民國89年12月至95年5月止,由副總統辦公室職員、隨扈等連續收集他人消費發票,共計1,005張,金額共新台幣5,636,517元;游錫堃則從89年10月至94年12月止,由其夫人楊寶玉、總統府秘書長及行政院長辦公室等職員、隨扈等連續收集他人消費發票共516張,金額2,386,005元;而陳唐山則從93年7月至 95年6月間,由外交部長及總統府秘書長辦公室等職員多人,連續收集106張發票,金額368,199元。
陳雲南表示,3人皆以發票作為原始憑證,報銷首長特別費。並以違反刑法216條、210條、214條及213條等偽造文書罪,以及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第五條第一項,公務員利用職務的機會詐領財物罪提起公訴。
民進黨正副總統候選人謝蘇獲不起訴
此外,謝長廷與蘇貞昌兩人則在高雄市長級及台北縣長時,將特別費存入自己銀行帳戶內,但其中支出大於存入總和。而且兩人在行政院長或者總統府秘書長任內,是用以現金支領特別費,雖然出具領據報銷,但不需要檢具發票憑證,無法追查金錢流向用途,沒有證據不得認定犯罪事實,因此予以不起訴處份。
陳雲南指出,兩人的財稅資料和申報財產,沒有異常增加情況,也查無非因公支出或者侵佔挪作私人使用。所以依據刑事訴訟法第154條規定,無證據不得認定犯罪事實,因此認定兩人嫌疑不足,做出不起訴處份。
呂秀蓮:晴天霹靂 游錫堃辭黨主席
呂秀蓮則以晴天霹靂來形容,她表示非常坦然,人格也不容懷疑,因為無論國務機要費及特別費都沒匯入帳戶,全部公用。對於起訴內容,將再瞭解。
民進黨秘書長林佳龍轉述游錫堃的說法表示,游錫堃個人財產沒有不正常增加,心中坦蕩蕩。游錫堃已於晚上宣布辭去民進黨主席。
謝長廷得知消息後回應表示,對自己的部分比較瞭解,也對自己有信心,特別費基本上都用在最需要的地方。至於其他人的情形,他比較不瞭解,要看詳細內容才能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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