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日常生活法律問答之二十五
【大紀元9月21日訊】 (編者按:本欄作者為Richard M. Alderman,目前任職UH,是法律系的教授。社區華人以及新來的移民往往對於美國人的日常生活不甚了解,對於每天都可能遇到的法律問題感到迷惑和困擾。本報今後將陸續刊登他的專欄,以饗讀者。)
問:我在一年前搬來休斯頓。在搬家以前我買了一輛車。買它的時候,我知道它的情況壞的不值得修理重用,但是為了把車賣掉,車主對它進行過翻修。不過這部車沒有顯現出什麼嚴重的損傷。
現在我要把車賣掉。我的問題是,在法律上我應該說明多少這部車的歷史?我真不願自動提供任何會降低售價的資料。
答:你似乎了解如果把舊車的資料洩露給買主,買主不會照你要求的價格付錢。這正是法律要求你一切公開的地方。德州欺騙貿易行為法適用於所有的賣主,要求賣主必須告訴買主任何會影響他的決定的資料。假如你不告訴他,你可能要負責賠償買主3倍的損失。
問:我在本地一家商店工作。一天工作的安排是10小時,只有1小時休息。請問這樣做是合法的嗎?
答:基本上你的工作時間由你的雇主決定。沒有工會或者僱用合同詳細列出你的工時,你就必須接受雇主的規定,不管他要你做多少時間的工作。法律只要求你的工時超過每週40個小時,就要得到加班費,還有給你時間上廁所。
問:如果有人不肯還我借給她的錢,我怎麼辦?我沒有任何手寫的借條,允諾還我的錢,但是我有廢棄的支票證明我借給她 $1, 500元。
答:聽起來像是小額法庭的案件。首先你要正式要求她還錢。如果她不還,你可以到小額法庭去告她。據你所說,關鍵是你給她的錢是作為禮物還是作為貸款。如果你能夠證明是貸款,沒有她簽名的借條也行。口頭的承諾就有法律的效力了。.
問:別州能夠在我的薪水中強迫收取兒女的撫養費嗎?
答:可以。多數州和德州有協議,使得強迫收取兒女撫養費非常容易。
問:可不可以和一個人同居10年而不是普通法的夫妻?
答:可以。成為普通法的夫妻,你必須比同居多做幾件事。如果一對戀人要住在一起卻不結婚,他們可以要同居多久就同居多久。
要成為普通法的夫妻,兩人必須同意結婚,對外以夫妻的形式相待,並且如夫妻一樣的在一起生活。沒有這三件元素,就不是普通法的婚姻。
問:一個普通法的妻子對她丈夫的財產和婚姻法的妻子有相同的權利嗎?
答:我以前說過很多次,一旦一個普通法的婚姻成立,它的合法性和其他形式的婚姻是一樣的。普通法的夫妻和任何夫妻一樣享有同等的權利。
問:我有多少時間可以控告撞我車子的人?是他的錯,可是他不願意付錢。
答:撞車意外引發的訴訟是 「民事過失罪」(tort),通常是由於疏忽。在大多數的情況下,從意外的日期到填寫訴狀,你有兩年的時間。如果金錢的數目是在 $5,000元以下,你可以到小額法庭去控告他。 @(//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