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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人權:中國當局監禁趙岩三年毫無道理

【大紀元9月17日訊】中國人權為《紐約時報》研究員趙岩獲釋感到高興,同時對他必須在服滿3年刑期,而不是在3年前就獲得自由深表遺憾。中國人權認為趙岩至少應該在2005年聯合國任意羈押工作組宣佈對他的監禁屬任意性質之後就獲得釋放。因為這一獨立的國際專家機構認定對趙岩的羈押侵犯了他的基本自由和他應有的正當程序權。

趙岩於2004年9月因在《紐約時報》上發表了一篇預測江澤民將辭去軍委主席的消息而被逮捕。當局將他關押長達19個月,卻未對其涉「嫌洩漏國家機密罪」進行審判。

2006年3月17日,即中國國家主席胡錦濤訪美前一個月,媒體廣泛報導稱指控他的罪名被取消,趙岩會儘快被釋放。但8月25日,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卻以證據明顯不足的「欺詐罪」判處趙岩3年徒刑,這一罪名被廣泛視為是當局製造的「莫須有」指控。一審審判中,法院不僅以案件涉及國家秘密為名,對案件進行不公開審理,而且拒絕趙岩及其律師提出的證人出庭作證的合理要求,這一做法明顯違反國際公認的法律準則和中國國內的法律規定。儘管趙岩在一審中被宣佈「洩露國家秘密罪」罪名不成立,但是上級法院在趙岩提出上訴後,於12月1日在不允許他出庭作證的不公開審理中,僅用了5分鐘就將其上訴駁回。這種做法也同樣違反了國際準則和中國國內法律。

趙岩在任《紐約時報》研究員之前是一名記者。他的很多報導集中在農村存在的問題和政府的腐敗上,他還積極為保護農民權益進行呼籲。至2007年9月15日趙岩服刑期滿,他的3年刑期包括了審判前他被拘留的兩年時間。

中國人權執行主任譚競嫦表示:「儘管對趙岩『洩漏國家機密』的指控最終被取消,但這一罪名仍嚴重侵害了他的程序保護權」,並指出「趙岩案揭示了中國當局如何利用國家「秘密」製造罪名,壓制其不喜歡的言論和報導的。」中國人權敦促中國政府釋放包括新聞記者師濤、勞工活躍人士姚福信和異議人士胡石根在內的所有已經聯合國任意羈押工作組宣佈為被任意羈押者。

中國人權是由中國的學生和學者於1989年3月創立的一個國際性的、非政府的監督和呼籲組織。中國人權的宗旨是促進在中國實現國際公認的人權,並使之受到制度性的保護。

中國人權聲明

2007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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