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9月16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張良知台北十六日電)地價稅即將於11 月1日開徵,房仲業者提醒,今年買屋自住及去年忘記申請的屋主,只要符合優惠地價稅條件,務必在9月26 日前向稅捐機關提出申請,將可省下稅金。
信義房屋表示,享有地價稅優惠稅率資格者,如自用住宅和用地,完成申請就可以按千分之二稅率繳稅,否則就要視為是一般用地,按基本千分之十的稅率課徵地價稅。
信義房屋契約部協理林明堂表示,符合申請適用自用住宅優惠稅率的條件,包括房屋沒有出租或營業,都市土地面積未超過3公畝 (約90坪),非都市土地未超過7公畝 (約210坪),且以建築物所屬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所有者為限。
換句話說,土地所有權人本人、配偶與直系親屬至少有一方需在當地設籍。至於擁有兩處以上自用住宅的民眾,則要慎選設籍的人,否則地價稅優惠將會縮水,最好優先選擇讓成年子女、父母等直系尊親屬辦理設籍,全部的住宅才能按千分之二的優惠稅率繳稅,節稅利益最大。
房仲業專家指出,許多人因為忙於工作或對稅法不熟,而沒有提出適用地價稅優惠稅率申請。
根據土地稅法規定,適用特別稅率用地的土地所有權人,應在每年地價稅開徵40日前提出申請,由於地價稅於11月1日開徵,換算時間,只要在9月22日前提出申請,即可享有優惠地價稅。而今年因9月22日適逢週末,再接著是中秋節連續假期,所以稅捐機關今年特別將申請時限順延至26日。
信義房屋提醒今年購屋自住者,或是去年來不及申請、甚至從來不知道要申請的民眾,只要符合優惠稅率條件者,在9月26日前辦妥戶籍登記,並向土地所在地稅捐處提出申請,今年便可適用自用住宅優惠稅率課徵地價稅。
信義房屋不動產企劃研究室主任蘇啟榮強調,由於地價稅一般用地基本稅率為千分之十,且採累進稅率,最高達千分之五十五,而自用住宅用地稅率為千分之二,其間稅額差距甚多。因此,如果申請自用住宅的優惠稅率,將可省下一筆稅金,在物價飆漲薪水卻不漲的現今,千萬別忘了爭取自己應有的權利。
此外,地價稅以公告地價作為計算依據,公告地價是每三年調整一次,今年正好遇到調整的年度;依內政部統計,全台灣公告地價平均調升10%,因此平均地價稅額也較3年前增加1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