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選會:明年1/12 舉行立委選舉與討黨產公投
【大紀元9月14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李佳霏台北十四日電)中央選舉委員會委員會議今天審議通過民進黨主席游錫堃所提「追討不當黨產公民投票案」成立,並表決決定明年元月十二日立委選舉日,同時舉辦討黨產公投。
委員會議從下午三時三十分開始,召開約兩小時。據轉述,會議當中,藍營推薦委員劉光華對總統陳水扁日前宣布立委選舉併討黨產公投舉辦,表達不滿,並主張討黨產公投投票應與立委選舉投票分開辦理,委員簡太郎隨即建議會議定出處理的原則性共識、勿受外界影響。
之後有委員提議以「單獨辦理討黨產公投」、「立委選舉合併辦理討黨產公投」兩者表決,表決結果是八票贊成合併、兩票反對合併,一票棄權。
會中同時達成共識,凡在今年十二月十二日以前連署過關及公告成立的公民投票案,都有可能與明年元月十二日的立法委員選舉同日舉行;在明年二月二十二日以前連署過關及公告成立的公民投票案,則有可能與明年三月二十二日的總統大選同日舉行。
中選會秘書長鄧天祐說,依據公投法及全國性公民投票經費募集許可及管理辦法規定,「提案領銜人」及「反對意見者」,在公民投票案公告成立後,得備具申請書向中選會申請許可募集經費。經中選會許可募集經費的領銜人或反對意見者,募集經費的期間是到公投投票前一天為止。
所謂「反對意見者」,是指聯名達一千六百五十一人以上,可取得之後公投意見發表會或辯論會中的「反方資格」;公投案公告成立後到公投投票日前,中選會會辦理五場意見發表會或辯論會,供正反意見代表辯論。
鄧天祐說,委員會議也通過一項作業規定,在公投票上,領銜人可把主文中三十字內的文字標明,中選會將以「粗體字」印刷,方便選民辨別,像是「追討不當黨產」或「反貪腐」等字樣。
鄧天祐並指出,王建煊所提的「反貪腐」公投案,因連署名冊不足,中選會已發函限期補件中,如果連署名冊過關並經中選會在今年十二月十二日以前公告成立,也可能合併在明年元月十二日舉行投票。
鄧天祐表示,中選會是獨立自主、依法行政的機關,絕無雙重處理標準,這與公民投票是由執政黨、在野黨或第三人所提出者,毫無差別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