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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檢局
【大紀元9月14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林惠君台北十四日電)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赴大賣場、百貨公司及專賣店抽驗29件中國製非嬰幼兒用童裝商品,檢驗結果為游離甲醛含量均符合安全規範,其中7件含有可遷移性螢光物質,9件不符合服飾標示基準,將依據消費者保護法第36條,要求業者回收並限期改善或銷毀或退運。
標檢局表示,今年8月間報載紐西蘭傳出中國製童裝,含有超過安全標準900倍的甲醛含量,恐嚴重危害兒童健康。
為確保童裝穿著安全,消除家長疑慮,標準局在8月至9月進行市場購樣清查,購樣對象均為中國大陸製,共有29件,均依據CNS 14940「紡織製品中游離甲醛之限量及可遷移性螢光物質」以檢測。
標檢局檢測結果發現27件未檢出游離甲醛,僅有2件檢測出35.5ppm和55.6ppm均在75ppm以下符合國家標準規定,有22件未檢出可遷移性螢光物質,其他7件含有可遷移性螢光物質。
另外,有關標示檢查部分有9件不符合服飾標示基準,標示不符合原因為未標示進口廠商名稱、電話、地址及洗燙處理方式,已函請經濟部中部辦公室依商品標示法責處。
針對童裝商品標示項目雖然未符合要求,但無立即明顯危害情況,標檢局呼籲進口商改善,並持續監視其改善情況。標檢局同時呼籲家長在選購童裝時,不要購買無中文標示或標示不完整商品。